建立使用者付費「遊戲規則」縣府擬訂風景區門票收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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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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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為迎接大陸人民來金觀光,打算訂定「風景區門票收費辦法」,明確規定由縣府管理之總兵署等景點各收取五十元門票,並規劃「套票」優惠制度,希望建立使用者付費的「遊戲規則」。
縣府這項「大陸地區人民來金旅遊之風景區門票收費辦法」草案,全文共有七條,收費的依據主要源自於「規費法」,收入則用於充裕地區各景點建設、環境清潔的維護,以及觀光推廣工作等,收費方式初步規劃由旅行業者代收,並給予百分之五的徵收佣金。
根據這項草案,只要是依據「金門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組團進入金門地區旅行管理辦法」申請來金觀光者,均適用這項收費規定。每一景點的門票為新台幣五十元,亦可購買「優待套票」,當次不限景點收取新台幣二百元。應收費的景點則規劃有總兵署、延平郡王祠、莒光樓、建功嶼、文台寶塔、鐵漢堡、榕園、林務所、石雕公園、金城海濱公園,以及縣府新開發之風景點等。到過大陸旅遊的鄉親們,相信對大陸收門票的「盛況」應該印象深刻,不論景點大小,有點就有票。從「使用者付費」的觀點來看,也是理所應然。目前縣府正持續針對收費制度進行研究,希望設計出一套完備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