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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景觀區候鳥棲息禁止架設漁網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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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特別景觀區為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管轄範圍,區內的鳥類生態豐富,常是賞鳥人士和喜歡垂釣者造訪、流連的地方。但有許多人任意將漁網佈灑在慈湖內網魚捉蝦蟹,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國家公園區內禁止事項,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保育課昨天下午就會同國家公園警察隊前往慈湖,委外僱用人員進行拆除漁網作業,期確保冬候鳥免遭「網羅」毒手。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為確保候鳥渡冬環境,近日已經針對慈湖特別景觀區展開漁網移除工作。金管處呼籲大眾共同維護良好自然環境,切勿非法捕魚。

金門國家公園慈湖特別景觀區,長久以來一直是候鳥和其他動物的重要棲息地,尤其冬候鳥鸕鶿大量群集於此夜棲、覓食,蔚為奇觀,同時也吸引中外人士來此駐足觀賞。然而,為慈湖豐富魚類蝦蟹吸引,非法架設的漁網也不在少數。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保育課長邱天火表示,慈湖設網捕魚不但同候鳥競爭資源,同時也會危及鳥類水中活動。尤其許多陳年舊網仍不斷捕捉水生物,危害資源永續利用,形同幽靈殺手。此外,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公園區域內原本就禁止捕捉魚類。為此,金管處特別選定候鳥活動最為頻繁的季節,配合國家公園警察隊加強取締非法設網捕魚行為,動員人力主動清除慈湖水域中的網具。

金管處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儘速自行移除慈湖水域非法架設網具,共同維護良好自然環境,不但為我們和後代子孫留下一片美麗家園,也有助於金門地區的永續發展。而金管處為加強取締慈湖非法捕魚和清除水中網具行動將持續進行,直到架網捕魚情形改善為止。

金門國家公園區內禁止事項包括:一、禁止捕捉、採取、陳列、販賣、搬運:寄藏依國家公園法及有關法令規定所禁止或應予保護之動物、植物、礦物、文物及其標本或加工製品。二、禁止攜帶獵殺與傷害或毒害野生動物之獵具進入園區。三、禁止於指定之商店販賣區以外之地區設立攤位或流動兜售。四、禁止於指定以外之地區烤肉或舉辦營火會等有礙環境安寧之活動。五、禁止於園區內任意停車、按鳴喇叭、超速駕駛及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之事項。六、禁止破壞任何維護公眾安全及公眾利益之物品與設施。七、禁止其他法令所禁止之事項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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