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軍勤損害補償會議通過廿件個案將送國防部審議核辦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經立院三讀公布,將申請年限延長後,縣府昨日召開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第二次的審查會議,申請個案共送審卅八件,經委員審議通過廿件個案將送國防部審議核辦,另十六件退回修訂補強內容再送審,金湖鎮兩件保留等鎮公所查證後再審。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第二次的審查會議於昨日上午十時在縣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審查委員包括民政局長洪國正、主計室主任黃景舜、課長呂秀琴、陳金增、縣立醫院院長林仁鑫、金寧鄉長李文俊、烈嶼鄉長林金量,以及各鄉鎮調解委員會許志明、吳炯偉、陳諸侯、王振東、林莘恭等人均出席參加。
主持會議的副縣長楊忠全要求相關局室針對提出申請的個案,在協助輔導鄉親送補件時,對調查損害佐證資料在內容上用詞要鏗鏘有力,與事實有據,日期應交代清楚,如此送審較容易過關。
承辦單位在報告中上次會議審查通過的十四件個案,有六件先前因證據不足,遭國防部審查委員會退件,經縣府邀集鄉鎮公所、村里長及地方耆老詳加調查損害佐證資料後已補件送審,目前尚未有被駁回案件。
昨日送審申請個案共計卅八件,分別是八件為當事人遭到軍車撞擊死亡,有四件係遭到國軍演習的流彈擊斃,財物損失方面有十一件是房屋遭軍方佔用拆除,十三件是蚵石遭軍方佔用拆除,二件是漁用佔用拆除。
昨日的會議審查經委員審議通過廿件個案將由縣府做成審查意見,送國防部審查核辦,另十六件因證據不足,退回修訂補強內容再送審,金湖鎮兩件保留等鎮公所查證後再審。
縣府也特別提醒鄉親,有關軍勤補償的申請期限,原至九十年十一月底就已經截止,但經縣籍立委吳成典等人的提案,終於在去年的十二月十六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由總統在今年的一月七日公布,將申請期限再延長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卅日止,如有個案尚未提出申請者,可儘速向各鄉鎮公所承辦課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