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新機車三年免參加排氣定檢
依據環保署公告,明(九十四)年一月開始,機車(新車)發照日期滿三年之後,才需要參加排氣定檢,之後每年應定檢一次。配合環保署已將本縣納入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區域,本縣已有金城鎮的永達機車行與東發車行二家機車業者通過環保署機車定檢站的審查與認證,將於下(十一)月一日正式啟用,環保局也提醒機車車主可攜帶環保署定檢通知單或依行照發照月份前往接受免費定期檢測,以免遭攔檢取締。
環保署已將本縣納入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區域,在本縣環保局輔導下,地區已有兩家機車行業者於本(十)月十五日通過環保署審查與認證,並定於下月一日正式啟用,兩家合格業者分別是位於金城鎮民族路21-1號的永達機車行(電話325039)與金城鎮環島西路1段14號的東發車行(電話324015),未來機車車主將有固定的檢驗場所。
環保局指出,依據現行規定,原新車出廠滿一年,即需每年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使用中機車實施排氣定期檢驗期限為「每年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至次月份間」,定檢不合格之機車,應於一個月份內修復並申請複驗。但環保署已於本(十)月五日公告,從明年一月開始,機車發照日期滿三年之後,才需參加定檢,之後每年應定檢一次,估計全國將有兩百萬機車族因此受惠,省去每年參加定檢的時間。
至於車主何時應為愛車定檢?環保局建議民眾看行照上的「發照日期」,例如為93年1月出廠的機車,第一次定檢日期應在97年1-2月,之後每年的1-2月都應定檢一次。目前所有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站皆免費為民眾檢驗排氣。
環保局指出,由於本縣定檢站業務剛起步,為避免民眾混淆,只需分辨「新車三年免定檢」及「使用中機車每年需定檢一次」即可。如對機車定期檢驗等業務有相關的問題,亦可洽該局業務承辦人楊恭坤,電話:三一一八二○轉分機一○六。
雖然車主期盼多時的機車排氣定檢站千呼萬喚終於要正式成立了,但設立的地點都集中在西半島金城鎮,距離金城鎮較遠東半島的金湖鎮、金沙鎮,甚至烈嶼鄉的車主而言是比較不方便。
對此,環保局指出,該局也正向環保署建議、爭取在東半島及烈嶼鄉再各設一處定檢站,以方便平日民眾辦理機車排氣定檢。
環保局表示,除了定點站受理機車健檢,未來該局也會依據「移動污染源稽查管制計畫」,配合該局宣導活動,定期巡迴烈嶼、金湖、金沙三個鄉鎮提供免費的機車健檢。同時該局每季都不定點在路邊攔檢、攔查,除了瞭解車主有無定檢,也為車主免費檢測排氣,讓車主瞭解愛車狀況,作適當的調修,以免形成空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