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開業醫療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受理申請
行政院衛生署「離島開業醫療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已經開始上路實施了,申請補助日期即日起,可將申請補助的相關資料先行送至縣衛生局審核。金門縣衛生局長陳天順指出,澎湖現有五、六十家診所,是金門地區三倍,目前金門地區醫療巿場的發展空間很大,他熱切期盼有更多台金的醫生加入金門醫療行列,提供鄉親更多元化的醫療服務。
縣衛生局長陳天順指出,金門的醫生人數及密度相較於台澎明顯不足,澎湖目前約有六十家以上診所,是金門地區三倍,所以,以金門現有人口數而言,其開業發展空間非常大,其中,就金寧鄉而言,截至目前為止,尚無牙科診所進駐開業;另各鄉鎮內科、耳鼻科、皮膚科及復健科也相當匱乏,他期盼各專科醫生來金開業或到縣立醫院執業。
陳天順表示,目前在金門開業的私人診所,其每月向健保申報營業額十分可觀,也顯見金門醫療巿場仍具相當潛力及發展空間;尤其,衛生署「離島開業醫療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已公布實施,其補助設施的額度不低,他相信可吸引更多專科醫生來金門開業,事實上,金門的醫療環境單純也是吸引台籍醫生跨海來金開業的最主要的誘因之一。
陳天順說,地區在今年新增加三家私人診所,其中,超群小兒科診所(位於金城民生路)、余牙醫診所(位於烈嶼林湖村西路)、以及慈愛復健科診所(位於金城民生路九號二樓),累計全縣現有廿二家私人的中西醫診所;事實上,自八十五年九月起,地區即陸續有台金各大醫療院所醫生登陸或回金開業,使金門醫療巿場一下子熱絡不已。
陳天順也說,由於地區現有兩大軍民醫院皆位於東半島,一般民眾普遍認為,私人診所進駐離島金門,以集中西半島為主,有助東、西半島醫療的平衡,對西半島居民而言,就醫看診實在是便利多了,甚至,入夜後有不少金湖、金沙及金寧地區居民帶著小孩開車到金城看診,城區私人診所集中分布民生路一帶居最多。
據統計,金門地區現有廿二家私人的中西醫診所,包括有大眾診所、大安牙醫聯合診所、陳耳鼻喉科診所、惠明眼科診所、翁山牙醫診所、弘恩中醫診所、蔡建鑫小兒科暨家醫科診所、千禧牙醫診所、長庚林小兒科診所、李月娥家醫科暨婦產科診所、廣濟中醫診所、民生牙科診所、建中牙科診所、康寧牙醫診所、現代牙醫診所、恩滿中醫診所、佑明診所、陳世昌牙醫診所、端美牙醫診所及三家新開業診所。
記者翁碧蓮/金湖報導
行政院衛生署十月十三日發布「離島開業醫療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並自發布日施行,施行期限迄明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金門縣衛生局鼓勵台灣醫生前進金門開業,金門籍醫生返鄉懸壺濟世,一起來為金門醫療奉獻心力,愛在金門。
縣衛生局轉頒衛生署「離島開業醫療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條文內容如后:
第1條 本辦法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在離島開業之機構,得依本辦法規定,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獎勵及輔導。
第3條 獎勵項目如下:
一、開業場所租金及裝潢。
二、配合全民健康保險申報或電子化病歷所需配置之電腦、相關設備及物品。
三、藥品實用。
四、醫療器材費用。前項之獎勵,每一開業醫療機構,以獎勵一次為限,已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其他開業獎勵補助經費者,不得再依本辦法申請獎勵。
第4條 獎勵額度如下:
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獎勵,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二、前條第一項第四款之獎勵,以其所需經費之二分之一為限,且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十萬元。
澎湖縣馬公市(不含馬公市第二衛生所轄區及虎井、桶盤里)開業之醫療機構,其獎勵額度,依前項規定減半。
第5條 獎勵申請期間,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每年定期公告之。
第6條 申請獎勵,應檢具下列文件,送由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核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辦理:
一、申請書三份。
二、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三、申請補助之經費明細及其單據影本。
第7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受理獎勵之申請案後,交由所設之離島地區開業醫療機構獎勵輔導小組審查;審查結果,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函知申請人。
本辦法之獎勵對象,以離島地區每萬人口執業醫師數在十人以下,並以本辦法施行後,始至離島地區設立開業之醫療機構為優先。
第8條 離島開業醫療機構,應於受獎勵購置之設備,標示行政院衛生署獎勵字樣;其使用年限,應依行政院所定之財物標準分類規定辦理。
第9條 依本辦法獎勵之離島開業醫療機構,應於接受獎勵後,在該離島開業提供醫療服務至少二年,未滿二年者,應依開業月數比率繳回獎勵經費。
第10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瞭解獎勵經費之執行情形,必要時得派員或會同有關機關實地輔導、勘查或查核受獎勵之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