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榮民就養人口明年將突破二千人
地區現有榮民人口有一萬零八百餘人,已申請並領有就養逾一千四百人,佔榮民總數的百分之七點七,換言之,每一百榮民中就有七點七人,每月可領取就養金一萬三千五百五十元,金門榮民服務處以目前受理申請件數持續快速成長中,預估明年底前可能會突破二千人,成長速度是全國之最。
據金門榮服處統計,金門地區榮民人口,自九十年元月份金馬自衛隊員加入榮民體系後,人數由原本一千餘人遽增至目前一萬零八百六十一人,目前,已申領就養榮民人口達一千四百餘人,包括老榮民二百多人,八二三戰役榮民一千二百多人,又以八二三戰役領有就養的榮民居多。
金門榮服處指出,每一就養榮民每月可領取一萬三千五百五十元,若有家眷一口另加六百元,最多三口可領一千八百元,榮服處目前每個月支出就養費用高達上千萬元,年支預算高達一億六千八百多萬元,換言之,中央每年支付在金門榮民就養經費相當龐大、可觀,讓就養榮民生活無後顧之憂。
榮服處表示,申請公費安養,申請對象以年滿六十一歲之無職業、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榮民,生活無著;或傷病(癌症)、殘障(重度)榮民,須經醫生證明及殘障證明,已無工作能力者、不動產未超過六百五十萬元以上等等為主,只要榮民符合資格提出申領,將依規定受理並呈報退輔會進行審查核定。
榮服處也表示,申請就養應備證明文件有榮民證、身分證、全戶戶籍謄本(包含非同戶之所有子女全戶戶籍謄本)、(出嫁女兒附身分證影本)(向戶籍所在地申請);全家含子女媳有工作者之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證明(向國稅局申請);財產總歸戶證明含子女(向稅捐稽徵處申請);子女媳為軍教人員者應附薪餉單證明;公私立機構休給與證明(向原單位申請、勞工向榮保局申請);殘障手冊(向地方政府社會局申請);傷病證明等。
榮服處並表示,以上證明文件第一至第三項必須具備、第四至七項視實際狀況檢附,所有文件以正影本各乙份送驗,並可逕向榮服處提出申請。值得就養榮民注意是,安置就養之榮民,經核准赴大陸長期居住者,若居留超過一百八十三天以上,其原有之就養給付及傷殘撫卹金,都將遭到取消,以免錢進大陸,對國內產生相當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