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民三節慰問金縣府說分明
針對地區鄉親關切的「榮民三節慰問金」一案,縣府昨日發佈新聞稿說明全案處理經過與進度。縣府表示,先前以多次前往八二三台海戰役戰友協會說明並建議該會理事長邀集會員以各人名義向榮民服務處提出申請,倘若遭駁回,縣府再據以輔導進行訴願、行政訴訟等程序,從旁協助地區榮民爭取應有權益,可惜該協會不此之圖,迄今無一會員願意提出申請,縣府對此表示遺憾。
此外,縣府民政局長洪國正表示,縣長李炷烽去年在八二三戰役四十五週年紀念大會上公開表示,不排除自行編列預算「代墊」,先行發放慰問金,再向退輔會追償的立場,而縣府也已經在本次定期會中編列追加預算三千萬元,目前還在縣議會審議當中。
縣府在新聞稿中指出,地區參加八二三台海保衛戰役之民防自衛隊員,係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納入榮民體系,但早在八十六年間,宜蘭縣籍立委林建榮提案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欲自八十七年起將台省參戰之義務役官兵納入榮民之列,該案獲得包括當時的金門縣籍立委在內,共獲得九十一位立委連署。惟金門縣自衛隊員並未包含其中,導致自衛隊員喪失同時納入榮民體系接受輔導照護之機會,可謂損失慘重!直至八十八年間,當時擔任立法委員的縣長李炷烽才在任內全力推動、協調。該案並獲得當時的立院國防委員會召集人民進黨籍立委蔡明憲支持,同意排入一讀審查程序,該條例第二、第三條條文才在八十九年一月廿六日修正公布,其條文為:「金門馬祖民防自衛隊,曾參加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臺海保衛戰役者,自民國九十年元月一日起視同退除役官兵」。依據該條例規定,既「視同」退除役官兵,依法即應享有就業、就醫、就養、就學等相關權益。
雖然參與八二三戰役的金門自衛隊員從九十年元旦起即「視同」退除役官兵,但所享受的福利卻不如台籍志願或義務役官兵。退輔會在編列「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預算時,並未將已納入榮民體系的參戰金門自衛隊員或志願役、義務役官兵計算在內,原因是「渠等業經領取自衛隊員補償金或已領有薪餉,基於政府財政考量,無法一體給予三節慰問金」。
由於退輔會九十三年度編列預算時,仍未將金門自衛隊員等列入發放對象,而金門地區截至今年十一月中旬為止,已有榮民一萬零八百六十一人,其中又以七千多位參與八二三戰役的自衛隊員佔絕大多數,退輔會此舉引起地區榮民關注。金門縣八二三台海戰役戰友協會曾向退輔會要求比照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領取三節慰問金未果,乃轉而向縣府要求發放。
縣府表示,礙於榮民輔導並非縣(市)政府自治事項,並無權責編列相關預算、經費發給榮民三節慰問金,縣府經內部研議,認為應建議由戰役戰友協會會務幹部,比照台省其他縣市,出面向金門榮服處提出發給慰問金之申請,倘若遭到駁回,取得書面回函後,得據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循行政救濟程序主張權益,如獲行政法院支持,當可要求行政機關對其他自衛隊員全面發給。而縣府在訴訟過程中將提供協助。縣府指出,由於縣長李炷烽於立委任內曾極力爭取本案,對參戰的自衛隊員今年仍無法領取三節慰問金一事極為關切,今年六月七日端午節前特別指派人員,前往戰役戰友協會理事長陳永財住處,就此問題交換意見,並說明前述之法律途徑。縣府並建議,由理事長出面邀集協會成員以各人名義具函向榮服處申請,惟陳永財表示該協會無意循法律程序主張權利。
縣府表示,嗣後縣府又再次行文重申前述建議,該協會則行文縣府要求核發九十三年年節慰問金,由於榮民輔導非屬縣府自治事項,縣府並無權責編列相關預算,經回函該協會之後,縣府表示,理事長陳永財雖一度接受這項建議,但最後仍因理事會反對而作罷。縣府對該協會不循法律程序主張權益,漠視會員權益的作法深表遺憾。
縣府並強調,爭取地區參戰自衛隊員三節慰問金的決心並未改變,而縣長李炷烽於去年的八二三戰役四十五週年紀念大會上曾公開表示:不排除由縣府自編預算「代墊」,先行發放慰問金,再向退輔會追償、歸墊等立場,此一作法已引起中央主管機關的重視,退輔會主委高華柱今年六月十七日來金參與「榮民有約」座談會時,也公開宣示九十四年度退輔會概算中已將「金馬自衛隊曾參加八二三戰役榮民」納入「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預算項下,俟行政院審查通過,並經立法院完成法定程序後,即可據以發放慰問金。
為了實踐縣長承諾,民政局長洪國正表示,縣府已於縣議會第六次定期會將該筆「代墊」的慰問金預算總計三千萬元列入了追加減預算案當中,且於定期會閉會前,已完成了分組審查的一讀程序,倘若緊接著召開的臨時會能順利通過聯席審查的二、三讀會,屆時將可由縣府先行墊支發放九十三年度的三節慰問金。
此外,縣府亦再次強調,將委請縣籍立委督促中央主管機關依照決議執行,若能順利通過,屆時具有榮民身份之鄉親,即可領取三節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