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局將持續加強酒駕取締勤務
地區上(十一)月份交通事故計發生三十三件、二十六人受傷,均較去年同期增加,而在縣警局各項交通執法取締告發的四百六十件中,酒後駕車就高達二十件、無照駕駛也有二十三件,縣警局強調將會持續執行防制車禍勤務並就酒後駕車加強取締,以減少車禍的發生。
針對地區上月份地區車禍發生件數及死傷人數均較去年同期增加,縣警局表示,為了能達到「路權優先、安全第一」的優質交通環境,將持續要求各警察所及交通警察隊加強防制車禍勤務,並加強規劃攻勢勤務取締違規,如:酒後駕車、超速行駛、未遵守停讓規定、未繫安全帶、闖紅燈、未繞行圓環及雙黃線超車等違規案件,希望藉由加強執法之手段,迫使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降低車禍死傷人數。
根據縣警局交通隊統計資料,地區十一月份交通事故計發生三十三件,與九十二年同期二十件增加十三件,較今年十月份三十四件減少一件,受傷人數方面,十一月份計二十六人受傷,與九十二年同期十七人增加九人,較十月份二十七人受傷減少一人,在死亡人數方面,上個月無人因車禍於二十四小時內死亡。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今年十一月份交通事故依肇事者肇事原因統計,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駕駛疏忽」十二人,「未依規定讓車」十三人,「應減速未減速」六人,「轉彎不當」五人,「超車不當」四人。肇事地點仍以叉道十八件最多,直道十三件次之。
肇事時段則以「二十時至二十二時」五件最多,在十八時至二十四時共發生十一件,為每日主要肇事時段。肇事車種以機車二十九輛最多、小客車十九輛次之,受傷最多者為機車騎士十八人。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針對岔道車禍居高不下,一方面係因為地區路口多,另一方面係因為用路人未遵守路口停讓規定所造成,若能遵守,則必能有效避免車禍發生。至於縣警局上月份各項交通執法,總計取締告發四百六十件,包括酒後駕車二十件、無照駕駛二十三件、闖紅燈六十四件、超速行駛二百二十二件、未戴安全帽三十七件、未繫安全帶二十七件、其他一般違規六十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