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選鄰長大洋里開先例
金沙鎮大洋里第二鄰鄰長的產生,已踏上民權初步!吳清芳經由公民投票,當選了鄰長。投票率七成。經由公投產生鄰長,不知道在金門算不算是創舉?
大洋里共有十個鄰。鄰長的產生,里長是有權指派的,但因為第二鄰的爭議較多,里長吳有達乾脆來個公民投票,讓大家心服口服。
參加大洋里第二鄰鄰長選舉的候選人共有三男一女共四人,分別是吳家結、吳清芳、洪秀娟(女)、吳允南。結果是由吳清芳以二十六票當選。洪秀娟獲二十一票。吳允南獲三票。吳家結獲一票。第二鄰的鄰長原本是吳家結,已做了二十三年。
吳有達表示,這次的鄰長「試選」效果不錯,將來其他各鄰若有爭議,也會採公投選舉鄰長。
鄰長負有什麼任務或職權呢?根據︽戶籍法施行細則︾,戶政事務所按戶逐口辦理戶口調查時,鄰長應予協助。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鄰長發現疑似傳染病之病人或因疑似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時,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根據︽印鑑登記辦法︾,申請印鑑登記應由當事人填具印鑑登記申請書,患重大疾病或不能行走者,得檢具鄰長之證明書出具委任書委任他人辦理。
根據︽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告誡書、聲明異議決定書及各類通知書經郵務送達,收領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如拒絕或不能簽名蓋章或按指印者,應經鄰長等簽證,並記明其事由後存卷。
根據︽民防法︾,鄰長應依其職責、性別、專長、經驗、體能,經遴選參加民防總隊、民防團及民防分團編組。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無職業之鄰長,可適用公職人員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