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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消防分隊全面檢查轄區爆竹煙火販賣場所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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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近了!金湖消防分隊為維護公共安全,目前刻針對轄區十家爆竹煙火販賣場所(金紙店舖)全面展開查察工作,查察重點包括有店家販賣的爆竹煙火數量是否超過管制量、儲存場所是否安全等等,除此,建議民眾以「播放鞭炮錄音帶」或「環保紙炮」代替傳統爆竹,以維護居家安全、安寧及環境清潔。

據金湖消防分隊資料統計,金湖轄區現有十家爆竹煙火販賣場所(金紙店舖),大部份集中在新巿里中興路、復興路、菜巿場,僅有三家分布在料羅;由於年關近了,民眾在祭拜或慶祝節慶時習慣燃放爆竹以討吉利,而店家因應巿場需求也會批進大量貨源,金湖消防分隊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對於販賣爆竹煙火店家刻加強查察行動。

金湖消防分隊指出,目前每週進行爆竹煙火販賣場所(金紙店舖)查察工作,主要查察店家爆竹煙火販賣數量是否超過管制數量,其販賣數量均有一定限制,其次,查看其儲存場所是否安全,如不可太接近火源、瓦斯等危險地帶,以策安全;同時,對店家實施爆竹煙火相關法令及常識宣傳。

金湖消防分隊表示,依消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違反第十五條所訂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未符合設置標準,或儲存、處理及搬運未符合安全管理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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