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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擴及旅台鄉親與隨行親屬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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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昨日宣布,該會已討論通過「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以「組團」方式將小三通適用對象擴及旅台金門鄉親。連同隨行親屬在內,估計受惠人數將高達百萬人以上,開放時程則初步訂在農曆年後。

針對金門、連江縣政府以及兩縣立委吳成典、曹原彰等人建議,希望開放金、馬旅台鄉親得依小三通路線往返大陸地區一案,陸委會昨日發佈新聞稿指出,經徵詢金、馬兩縣旅台同鄉會,以及中央駐金馬相關單位意見,通盤考量目前兩縣航運能量,以及兩岸人員交流、資金流向情形,以及即將開放的人數等,認為小三通政策仍應「循序漸進」為原則。

陸委會指出,基於這項原則,該會研擬了「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昨日的第一百五十五次委員會中討論通過,將建請行政院於農曆年後的二月二十一日發佈施行。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金馬旅台鄉親得適用小三通者有以下四種情形:一、隨同金馬設籍滿六個月者之同行親屬(含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旁系血親及其配偶)得申請單次許可。二、符合台商、員工身份,或出生、籍貫為大陸福建之榮民者,得申請多次許可。三、參加金馬居民之團體交流活動,人數在二分之一範圍內者,得申請專案許可。四、以「包機」方式中轉金馬進入大陸從事宗教或其他專業交流活動者,得申請專案許可。

除前述現行的四項開放範圍以外,陸委會在修正條文中做出五點建議,也就是五項新增的開放方式與原則,包括:一、旅台鄉親以在金、馬出生,或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曾在金、馬設籍者為範圍。二、同行親屬以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旁系血親及其配偶為範圍。三、人數以旅台鄉親及其親屬十人以上組團,經主管機關准許設立一年以上之金、馬同鄉會團體申請。四、參與「設籍金馬六個月以上金馬居民」所舉辦赴大陸地區之團體活動者,除原金馬旅台鄉親之外,再放寬其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旁系血親及其配偶亦得參與。五、入出境查驗以「護照加蓋章戳」,單次入出方式辦理,仍應收取證照費用。

陸委會指出,根據縣府估算,金門旅台鄉親散居各地,估計三十餘萬,馬祖鄉親也有五萬餘人,合計三十五萬人,如「隨行親屬」以倍數計算,這一波的開放將有百萬以上的人口得以受惠。

陸委會表示,由於本案涉及「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的修正,必須循修法程序逐步完成,全案將陳請行政院核備,再考量春節期間小三通人潮大增,因此將建請行政院在農曆年後的二月二十一日發佈施行。

此外,針對立委及民眾希望旅台鄉親能比照金馬居民、台商、大陸配偶、榮民等,核發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之訴求,陸委會表示,金馬居民係基於離島生活之需求,台商有往返大陸實際工作需求,大陸福建配偶係有地緣關係,榮民則屬弱勢團體,這些對象均有其特殊考量因素,而金馬旅台鄉親係「本島居民」,陸委會認為,仍應以整體人員中轉政策予以考量。

陸委會並在「結論」中強調,有關開放金馬旅台鄉親比照適用小三通,涉及人員中轉問題,地方容或意見不一,政府本於整體性規劃,考量地方民意需求,綜合評估「小三通」船運量能負荷、中轉往來人次達百萬人以上、兩岸往來單方傾斜現象等因素,基於循序漸進政策規劃,避免對人員往來產生過度衝擊,將以「組團」方式先行實施,申請文件程序,一切均以簡單便民方式為之,未來,並將視實施情形再另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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