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公布贊助地方文獻出版要點
為鼓勵創作金門題材,促進蒐集、整理、保存、推廣金門地區鄉土文化,金門縣文化局特別制訂「贊助地方文獻出版實施計畫」,申請時間從即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歡迎設籍金門或曾居住金門之個人踴躍提出申請。
文化局表示,此次贊助的對象包括:籍設金門或曾居住金門之個人。或是出版品以未曾出版,並未接受其他機關社團獎助,而內容以撰述金門縣域文學、鄉土文化為主。而有關其他評論、族譜及舊典籍之複製,暫不列入贊助對象。申請贊助之出版品頁數不得少於一百五十頁,版本不能小於25開本(21公分×14.7公分)。
贊助金額將以年度預算來支付,贊助出版品以稿酬為主,每一出版品贊助以一次為限,並由審查會議決定贊助作品及金額;同一作者接受補助後,除有特殊情形外,兩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有意申請者,請於三月十五日前,將申請書一份,連同作品一式五份(用A4紙張以電腦打字)送至「89350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金門縣文化局圖書資訊課收」。申請書可向文化局圖書資訊課索取,或由文化局網站www.kmccc.edu.tw下載。連絡電話:082-323169、325784*405 連絡人:李筱梅、何碧羨。審查作業,將由金門縣文化局邀請五至七人組成「贊助地方文獻出版審查委員會」,由文化局長擔任召集人,此外,審查結果由文化局通知申請人,獲贊助之出版品於接獲通知日算起乙週內,應與文化局承辦單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由其他申請者遞補。文化局指出,受贊助之出版品,如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時,均由申請人負法律上之責任,而受贊助之出版品,應送交金門縣文化局五百冊,金門縣文化 局除典藏並分贈相關單位,受贊助人與本局並有推廣本出版品之責。完成期限至九十三年五月三十日以前。而送件作品,概不退件,請送件者自行保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