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行政院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自昨(一)日至三十一日止受理申請,申請書表可向農漁會索取或至農委會網站http://www.coa.gov.tw下載,並檢具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地之農會或漁會提出申請。
金門縣農會指出,這項就學獎助學金對象所稱之大專校院係指大學、四技、二技、五專、三專、二專等學校,但不包括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軍警學校。
而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研究所、年齡超過二十五歲仍就讀進修推廣部或進修學校(院)或夜間部,則不納入獎助範圍。
至於軍警學校之自費生,經提出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證明為自費生者得納入獎助範圍。
依據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中規定,申請該項就學獎助學金之申請人及其子女應符合的條件,包括:農民係指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或農會正會員;漁民係指漁會甲類會員。申請人個人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一百一十四萬元。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補助者(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學校學生每學期五千元補助除外)。申請人之子女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乙等或七十五分以上,且無素行不良紀錄者。如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應與該孫子女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且於申請表中切結與該孫子女有共營生活之事實。
申請該項就學獎助學金,應檢附申請時當學期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及前一學期(重考生檢附最近一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如大一(高一)上學期學生可檢附申請時當學期在學證明(或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及高三(國三)下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單各一份辦理。農(漁)民及其子女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填寫申請表一份。可向各基層農(漁)會索取,或至http://www.coa.gov.tw「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頁資料下載」擷取填報,並依申請表所示檢附存摺影本一份(供審核通過後,撥款入戶使用)。
申請人可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或漁會提出申請,繳附相關資料;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申請期限自即起至三十一日止,逾期不受理。
該項就學獎助學金之金額,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五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五千元;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台幣一萬元。
根據縣農會統計,自前年起至去年止農會已受理農民申請該獎助學學金,及核准撥付者超過三百三十件,希望符合資格的農漁民朋友把握機會,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