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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警方上個月告發229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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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縣警局的統計,地區上個月共發生了三十二件車禍,當中又以「應減速未減速」、「未依規定讓車」為主要肇事原因,而警方上月交通執法總計取締告發有二百二十九件,其中,超速行駛就有一百件、無照駕駛二十九件、酒後駕車有七件等三項交通違規排列前三。縣警局強調,為了能達到「路權優先、安全第一」的優質交通環境,將持續執行防制車禍勤務並就違反路權者加強取締。

根據縣警局交通隊統計資料,地區二月份交通事故計發生三十二件,與九十三年同期十五件增加十七件,較今年一月份四十一件減少九件,上月份計十三人受傷,與九十三年同期十三人相同,較一月份二十四人受傷減少十一人,在死亡人數方面,上個月無人因車禍於二十四小時內死亡。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今年二月份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應減速未減速」、「未依規定讓車」等各十一人,「未保持距離」、「轉彎不當」等各十人,「駕駛疏失」七人,「超車不當」三人,「酒後駕車」二人。肇事地點仍以叉道十六件最多。肇事車種以小客車三十八輛最多、機車十九輛次之,受傷最多者為機車騎士八人。

警方上月份的各項交通執法,總計取締告發二百二十九件,包括酒後駕車七件、無照駕駛二十九件、闖紅燈二十件、超速行駛一百件、未戴安全帽十六件、未繫安全帶二件、其他一般違規五十五件。

對於上月份車禍發生件數計三十二件較去年同期增加,縣警局強調將會持續針對酒後駕車、超速行駛、未遵守停讓規定、未繫安全帶、未戴安全帽、闖紅燈、未繞行圓環及雙黃線超車等交通違規行為,加強規劃攻勢勤務,希望藉由加強執法之手段,迫使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減少因車禍死傷的人數。 

記者莊煥寧/金城報導

金城地區上(二)月緊急救護案件高達四十七件,其中以車禍救護案件居冠,當中有幾起機車車禍更導致機車騎士頭部嚴重受創後送至台灣治療,為免機車騎士發生事故後造成頭部嚴重受傷,警方已將取締騎乘機車及附載之人未確實戴好安全帽者列為交通違規取締的重點工作。

根據金城消防分隊統計,金城地區上(二)月緊急救護案件高達四十七件,求救原因以車禍救護十二件居冠,一般疾病七件居次,求救時間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計十七件最多,下午四時至八時計十二件居次。

天雨路滑,加上濃霧能見度降低,地區近日來車禍頻傳,且發生之類型大部份均為機車與汽車、或機車間之擦撞,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探究其受傷之所以如此嚴重的原因,疑似機車騎士未確實戴好安全帽,不是帽帶未扣、就是有扣未繫緊,導致機車遭撞擊後尚未倒地前安全帽早已脫離頭部,騎士倒地後頭部直接撞擊地面致顱內出血而重傷後送。

交通隊表示,為了減少機車事故後所造成騎士頭部受傷發生,警方已將針對市區、郊區、鄉村等地區未戴安全帽者、有戴安全帽未繫緊、帽帶未扣、或以工程帽充當安全帽者加強取締,希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迫使機車騎士確實戴好安全帽,以保護自身頭部安全。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強調,執法是不得已的手段,最終的目的還是希望機車騎士或附載之人不管是長程或短程,只要騎機車就要養成戴好安全帽的好習慣,因為小小的一個動作,說不定就能保住騎士們的寶貴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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