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務會議討論通過兩項提案
縣府昨日舉行三月份縣務會議,包括「農藥販賣業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以及「縣立醫院組織規程暨編制表」等兩項提案,在經討論並修正部分內容後通過。
昨日的縣務會議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主任秘書翁廷為,縣府各局室主管以及金寧鄉長李文俊、烈嶼鄉長林金量等人均出席參加。承辦的研考室首先報告前次會議主席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以及上次議案決議執行情形,昨日會議的討論提案則有「金門縣農藥販賣業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以及「福建省金門縣立醫院組織規程暨編制表」修正等兩項。
有關農業販賣業的規範,提案的建設局由課長楊慧明代表說明,她指出,這項行政規則主要係「農藥管理法」之授權,比照台灣其他縣市現行辦法所研擬,全文共有十一條,先前已辦理公告閱覽等程序,若經縣務會議通過,即可直接發佈實施。
由於農藥的販賣是特許行業,會中討論時,決定登記申請執照時所需的五項文件,應刪去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會中並針對是否應規定土地使用分區進行熱烈討論。楊忠全則裁示,由承辦單位依據討論意見修正後,循法制程序辦理公告。
縣立醫院組織規程及編制表的修正案,根據院方人事管理員薛永固的報告,主要是配合實際看診科別,將編制中的「老年科」刪去,院長一職則從「專任」改為「兼任」,原一名辦事員、二名書記,則改為課員二名,助理員一名;另五個護士職缺,因已有五人取得護理師證照,因此將編制中的護士改列護理師。
楊忠全則提出質疑表示,縣立醫院即將升格署立,此時變更組織編制是否得宜,衛生局長陳天順及人事室主任翁正義分別提出說明,強調縣衛生局組織規程已經修編,為配合修編取得法源依據,程序上仍須提案送審,且員額只做調整,並未增、減,應不影響升格作業。
經過討論,兩項提案都在修正部分文字後通過,有關農藥販賣業的執照申請辦法,將循法制程序辦理公告後實施,有關縣立醫院的組織規程須函報內政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