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妹」同是「淑德典範」
「表姐妹」同是「淑德典範」
這對表姐妹同時當選金沙鎮九十四年的「淑德典範」。表姐郭毅霞(右)的表姑和表妹方紅云(左)的親姑姑是同一個人。在金門,表姐、表妹都是宜室、宜家的好婦人。
她們在大陸時,彼此並不相識。方紅云嫁到金門後,郭毅霞才嫁來了。郭毅霞知道有這麼一位表姐先她而來,便設法找到她。兩人來到金門之後,才真正變成有往有來的好姐妹。
金門與廈門,一葦可航,表姐妹常有機會回娘家走動。方紅云幾乎每個月都回去,有時一天來回。郭毅霞與丈夫育有四個孩子,一半在身邊,一半在娘家請媽媽帶。郭毅霞和方紅云于歸金門已經多年,她們入境隨俗,努力學習本地的民情風俗和慣用語言;人前人後,應對進退,合禮合宜,得到鄰里的稱讚。這次被推荐當選模範外籍新娘,姐妹們覺得很高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