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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人縣府將甄選百名短期臨時工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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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將甄選一百名短期臨時工,有意參加甄選之民眾請於九十四年四月七日至四月八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備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口名簿影本等證件至金門就業服務站二樓辦理報名。

為提升地區就業機會,縣府於九十四年度編列雇用一百名短期臨時工經費,期望輔導縣民從事各項臨時性工作、並支援各單位進行清潔綠美化。而縣府也為照顧弱勢團體也以保障名額方式,保障其工作權。該甄選作業相關規定如下:

一、為秉持縣府照顧弱勢團體之精神,以保障名額方式,依各用人單位分配名額,以保障其工作權益及減輕家計負擔。而(特定身份)低收入及身心障礙者之進用比例為百分之四十;另外,(一般身分)一般求職者則以百分之六十之員額辦理登記抽籤。

二、該甄選作業核定名額:清潔綠美化一百名。

三、用人單位及員額分配:特定身分四十人、一般身分六十人,合計一百人。

四、凡於金門設籍六個月以上者,即九十三年十月一日前,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六十歲以下,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以後及七十六年一月以前出生者,學歷不拘,均可報名。惟已領取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團體之退休金人員,均不得報名。

五、報名日期自九十四年四月七日至四月八日止,受理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報名地點為,金門就業服務站二樓。

六、報名方式:(一)由縣府提供報名書表,報考類別分為特定身分,黃色報名表;一般身分,白色報名表等二項,登記時應慎選分發單位,經勾選後,不得更換,而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者須檢附證明文件。(二)依個人意願選擇分發單位親自或委託登記報名,以郵寄方式報名概不受理。

七、應繳交證件:(一)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戶口名簿影本(須於九十三年九月一日前設籍於金門)。(二)二吋照片兩張。(三)家境困苦經政府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列冊低收入戶)。或本人及直系三等親、旁系二等親內受扶養親屬領有中重度、極重度殘障手冊證明文件影本,精障者須檢附醫院開立三個月內職業輔導評量轉介單,始可報名,否則恕不受理,報考一般人員免附。

八、甄選日期為九十四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十時起,地點為金門縣立體育館。

九、甄選方式:參加甄選人員應攜帶國民身分證件、入場證、私章等於九十四年四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至九時四十分辦理報到。完成報到後,縣府社會局將說明抽籤過程,按各用人單位名額,依特定身份、一般身分等登記入場證號碼順序唱名,由當事人親自上台抽籤,並當場公佈抽籤結果,決定正取名次及備取名次,按正取倍數而定,而倘本人未親自到場者,縣府將代為抽籤,當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該甄選錄取結果將於九十四年四月十三日統一公布,並將刊登於金門縣政府網站及本報。

十一、臨時工僱用起訖時間自九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月工作日以不超過二十二天為限,倘有特殊情形需加班者,應報縣府核准。按日計酬,不支固定薪,每日津貼為八百元,勞健保費負擔由縣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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