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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陷阱多消保官吳榮章提醒民眾應注意八大事項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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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基礎建設的逐步完善,網路購物已蔚為風潮,尤其身處離島的消費者,不必出遠門,只要點幾下滑鼠鍵就能滿足購物慾望,帶來了諸多便利,但縣府消保官吳榮章也提醒民眾,在網路購物前有八大注意事項,最好能一一檢核,如不欲買受這項商品時,也必須在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

吳榮章表示,網路購物由於消費者未能親自檢視商品內容,以致消費糾紛時有所聞。為此,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特別賦予消費者退貨的權利,如果消費者對網購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無須附任何說明理由,也不必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即可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吳榮章強調,網路購物「契約解除權」的行使,必須以「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方式,始生解約效力,如果只打電話告知,不符解約要式,將不生解約之效力。吳榮章說,這項規定與一般買賣契約可電話或其他口頭方式表示解除契約,即生解約效力的模式大不相同,提醒消費者務必注意。

此外,吳榮章也提醒網路購物族應注意下列八大事項,才能避免風險,充分享受網路購物的樂趣:

一、查證業者身分:在購物前應充分瞭解業者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合法業者、業者名稱、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

二、充分瞭解所欲購買的產品:由於無法事先檢視所欲購買的產品,因此應在購物前先充分瞭解該產品之規格、品質,並向業者為必要的查詢,以確定該產品是否符合需求。

三、仔細詳讀交易的各項條款:以便瞭解交易的各項費用,包括稅費、運費,及貨物送達時間、付款方式、產品保證及保固、退貨及解約方式與發生消費爭議時應如何處理等。

四、保障個人隱私權:仔細閱讀業者的隱私權政策,瞭解業者蒐集那些個人資料及如何運用,並避免提供非交易必要資料。

五、選擇安全的付款方式:應注意業者是否提供安全網路付款機制等安全交易措施,或選擇貨到付款方式。

六、保存交易資料:對於交易的各項資料如契約條款或交易完成等資料,以電子檔儲存,或列印書面文件方式保存,以作為日後如發生消費爭議時處理的重要憑證。

七、消費爭議之處理:注意業者有無提供快速、有效、公平且易於取得的消費爭議處理管道及程序,以便如發生消費爭議時,得以循此管道保障自己的權益。

八、小心網路詐欺行為:對於網路上有在交易完成前要求提供個人或財務資訊、需先寄送金錢以取得特別的交易、高報酬率之投資機會以及誇大功效的醫療或保健產品等情形時,應特別注意,以避免受騙。

吳榮章表示,如果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爭議,或有消費相關問題需要諮詢或申訴,可撥打「195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向消費者保護官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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