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後輔中心子女教育獎助學金即起受理申請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子女教育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五月三日止受理申請,凡居住金沙鎮設籍滿一年之後備軍人子女,現就讀金門地區高中職以下在學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均可檢附證件提出申請。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獎學金委員會表示,該項獎助學金之申請,對象需為居住金沙鎮內,設籍滿一年之後備軍人子女,現就讀金門地區之高中職、國中、國小在學學生,持有校方出具之有效證明,符合條件者,可填妥申請表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送件地點,金沙地區為各輔導組或各級學校教學組、民眾服務站,該中心輔導組幹部聯絡電話分別是:中心秘書黃平山,322281、0932758057;汶沙里組長黃仁德,351321;埔山里組長王崇帆,352365;何斗里組長蔡顯貴,352011;光前里組長王國棟,333192;西園里組長葉宗仁,351300;官嶼里輔導員楊尚福,351713;三山里組長曾紀雄,352793;大洋里組長吳克發,331886。
申請該項獎學金資格者,高中職學生:上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考評列甲等以上;國中學生:上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考評列甲等以上;國小學生:上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考評列甲等以上。。申請助學金部分者,凡各級學校學生家境清寒,並為鎮公所證明之中低收入戶,操行甲等以上者。
申請人應繳交證件為:填寫申請表、前學期成績證明、在學證明(或蓋已註冊戳記之學生證影印本),即日起至五月三日止接受申請,申請表格可向各輔導組索取。
該項獎學金獎助名額,高中職組五名,每名一千五百元;國中組十名,每名一千元;國小組分高、中、低年級,各取八名,每名五百元。
清寒助學金部分,高中職二名,每名三千元;國中組二名,每名二千元;國小組三名,每名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