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中低收入戶老人假牙補助措施即起至本年底進行試辦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點閱率:350
金門社會福利再添新項!縣府自即日起辦理地區中低收入戶六十歲以上老人假牙補助,該措施將試辦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縣府表示,為照顧地區中低戶老人,強化中低收入戶老人咀嚼功能,確保健康機能,特別辦理中低收入戶老人假牙補助。縣府指出,補助對象以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長者(含公費安養、養護者)。
關於補助內容及原則,以全口或局部活動假牙為限,五年之內同一顎不得重複申請。補助標準,補助上限為單顎全口新台幣二萬元,單顎局部新台幣一萬七千五百元;上、下兩顎為新台幣四萬元整。
有關申請及請款方面,六十歲以上中低收入戶老人,持中低收入戶證明向縣立醫院或金門牙醫特約診所申請就醫。
受理申請之醫療院所於核對身份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縣府提出申請,如為特約診所,須先送公會審核,經公會審核認可後,由公會函轉縣府審核:
(一)補助對象之證明文件(身份證影本、鄉鎮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二)診治計畫書(格式自訂)。(三)贗復補綴繳費通知單。(四)診斷證明書正本或病歷影本。
假牙診治計畫裝設完成後,應檢具下列文件辦理請款事宜:
(一)縣府核准函影本。(二)就診製作假牙費用清單。(三)撥款申請書(縣立醫院免附)。(四)請款收據。(五)牙醫診所指定之銀行或郵局之存摺封面影本(縣立醫院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