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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羊頭賣狗肉四嫌涉暴力討債送辦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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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警局刑警隊偵破地區首宗「地下錢莊暨討債公司」案,縣警局重申『全民拚治安』之決心與行動,絕不容許地區發生暴力討債或不法投機業者生存。

金門地區一向治安單純民風淳樸,惟開放觀光後商業活動日趨頻繁熱絡,民眾需求資金亦隨之俱增,有台籍人士介入地區經營典當、資產管理、討債等相關資金借貸公司。

金門縣警察局為落實淨化地區治安工作,防制暴力討債及違法資金管理公司以掛羊頭賣狗肉等不法方式經營地下借貸發生,刑警隊特別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明查暗訪,發現確有地區營造廠商因資金調度週轉不靈,先後數次向地區某家當舖借貸週轉達台幣陸佰餘萬元,並有民眾以自小客車抵押典當及以不動產設定抵押借貸(據調查有六筆)等違反當舖業管理法情事。

其中,某被害人因一時付不出高於一般銀行利率之利息(月息百分之九至十六),即被該當舖老闆黃○○、經理謝○○等人率眾強押至當舖內,以恐嚇脅迫方式簽下商業本票及借據,並強迫被害人兒子出面還債,致母子驚恐避居台灣不敢返金。又曾於九十二年間以介紹工人為由,向被害人所承攬之工程,以承包下包施工方式詐取工程款,另於九十三年底以挾持被害人赴台灣苗栗黃嫌所經營之當舖連鎖店內,以傷害及限制行動方式要求提供二筆土地所有權狀設定抵押,以還債務等不法情事。

案經刑警隊幹員調查及訪查部份被害人後,經地檢署檢察官向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執行蒐證,取得該當舖違法證據,全案於調查告一段落後將當舖負責人及實際經營者,以妨害自由、傷害、恐嚇取財、重利、偽造有價證券及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黃○○、謝○○、李○○、吳○○等嫌及其他共犯,移送地檢署偵辦,另依當舖業管理法報請主管機關縣政府處罰。

縣警局表示,為貫徹行政院『全民拚治安』之決心與行動,絕不容許地區發生暴力討債或不法投機業者生存,該局將秉持打擊犯罪之職責,全力作好地區治安工作之維護;同時縣警局也呼籲地區民眾勿向地下錢莊或不法業者借貸金錢,若有資金需求應向銀行辦理,以保障自己權利及避免無妄之災。並籲請地區資產管理公司應在合法範圍內執行業務,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投機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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