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縣長:土地政策決策權在中央
土地一直是讓部分金門鄉親不滿的問題,縣長李炷烽昨日指出,土地政策的決策權在中央手上,地方政府的行政裁量權實在相當有限,但縣府維護鄉親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立場並未改變,希望鄉親能多給一些肯定與鼓勵。
金門經歷過五十年戰地政務,「解嚴」之後始終有些土地問題無法獲得解決,縣長李炷烽上任後,想方設法要為鄉親解套,包括透過立委吳成典在立法院通過了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增訂了第九之一條有關土地買回的規定;也透過地方自治立法程序,在縣府權責範圍內,於「縣有財產自治條例」當中增訂了第五十九條之二條文,讓登記為縣有非公用之土地,得由民眾按「當年公告地價」申請專案讓售,這項自治立法不但獲得議會的高度支持,也好不容易經歷了一年努力才爭取到中央的認可,於今年二月份准予核備。
李炷烽昨日在主持會議時相當感慨地表示,縣府對土地陳情案一向相當重視,也多方設法希望彌補中央政策所遺留下來的後遺症,可惜這些努力並不是所有鄉親都知道,也仍有少數人不瞭解土地政策權屬中央,地方政府的行政裁量權實在相當、相當有限,而這些不瞭解竟然因此衍生誤會,進而讓部分鄉親對縣府多所怨懟,令人頗感遺憾。
他強調,縣府維護鄉親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立場並沒有改變,希望鄉親能多給縣府、多給公僕一些鼓勵,也盼批評者能先瞭解事實與現況,不要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