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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浯江法語》販賣仿冒名牌皮件將付出什麼代價?

發布日期:
記者: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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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事實:

大龍看到名牌LV、GUCCI、BUBERRY、PRADA、POLO皮件廣受女人熱愛,特別是今年最新款LV櫻桃包甚至賣到缺貨,於是歪腦筋一動,自中國大陸購入仿冒名牌皮件後,將販入之仿冒商品透過拍賣網站公開陳列,供顧客下單標購牟利,也夥同小虎將一些熱賣款式的名牌LV、GUCCI、 BUBERRY拿到金湖、金沙市場叫賣,也拿到來金門觀光之旅客投宿之各大飯店前兜售圖利,結果被警方當場查獲。

請問:大龍架設網站及設攤販賣仿冒的名牌皮件觸犯那些法律規定?

二、法律解析:

我們經常可以在菜市場、路邊攤看到有人販賣仿冒的名牌皮件LV、BOSS、GUCCI、AMANI,以假亂真的程度相當讓人吃驚,不法業者甚至架設網站製作精美目錄供網友訂貨,以低廉價格販售各類名牌仿冒品;目前,仿冒名牌皮件來源大多是由中國大陸、東南亞國家製作,再利用船運來台,雖然仿冒皮件品質不是特A級,一個市價三萬元的皮包,以一千元賤賣,可見販賣仿冒品的利潤有多麼驚人,若販賣超過1千件的仿冒名牌,從中獲利的金額,更是超過1千萬元,其中獲利的價差,相當驚人。

目前業者常以掛羊頭賣狗肉方式,以服飾店、化妝品精品店、特產店為幌子,實際販賣偽造各國高級品牌仿冒皮件,業者於被查獲時對貨品來源也含糊其詞,無法明確交代物品來源。為維護我國國際聲譽與肅清仿冒品,及保障合法廠商及消費者權益,政府仍將持續查察取締市場違法販售仿冒品案件,同時在此呼籲金門地區民眾進出大陸旅遊切勿貪小便宜,購買來路不明之仿冒品入境;而一般商家更不要因貪得一時小利鋌而走險,而販賣侵害商標之贗品,觸犯商標法之違法行為。以金門地區為例,今年度已查獲至少四件案例,扣案之仿冒皮件市價超過百萬元。

在本件案例中,大龍透過拍賣網站公開陳列及設攤販賣仿冒的名牌皮件之行為,係觸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之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圖樣之商品而販賣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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