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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埔黃洪氏家廟獎學金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洪志慶/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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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埔黃洪氏家廟慈善會獎學金」,自六月一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受理申請,以曾設籍埔黃(黃厝、林邊、埔頭)之子弟,現就讀國內公、私立立案學校之學生,符合該項獎學金申請資格者,均可檢附證件向該會提出申請,享有公費補助之學生除外。

該項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說明獎學金的審查以智育成績及德育成績為標準,申請資格,為,(1)國小: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80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2)國中: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75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3)高中(職):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75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4)大學: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75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5)專科: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75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6)研究所: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80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碩士、博士以各申請乙次為限),國中、高中(職)一年級新生,以一年級上學期之成績申請,二年級以其上學年之平均成績申請。五專前三年為高中,後二年為大專。(1)國小:錄取十二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00元。(2)國中:錄取五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800元。(3)高中(職):錄取三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1,000元。(4)大學組:錄取二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5)專科組:錄取一名,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2,000元。(6)研究所組:錄取一名,頒發給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

申請應繳證件:(1)填寫申請書乙份(向管理委員會索取。黃厝:洪春暉;林邊:洪松柏;埔頭:議員洪成發服務處)。(2)成績證明書正本(需以百分法計算,影印本請加蓋學校章戳)。(3)本學期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以國中(含)以上申請學生為限。(4)前項證明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個別申請的學生可直接將申請書及證明文件,(送交黃厝洪春暉;林邊洪松柏;埔頭議員洪成發服務處),也可逕送或以郵寄方式送達(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六十號(洪春暉收)。聯絡人:洪春暉,電話:(082)362097。洪松柏,電話:(082)362327。議員洪成發服務處 電話:(082)363122。獲獎的學生,將由該會理事長洪植地、總幹事洪春暉親自頒發,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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