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公告金門縣資源回收補貼要點
「環境清一清、垃圾變黃金」!為加強辦理資源回收工作,有效提升回收成效,針對回收管道較不暢通之資源物資,環保局公告本(94)年度「金門縣資源回收物資補貼要點」,補貼項目計有廢鋁箔包、廢紙盒包、廢高粱瓶(玻璃瓶)、廢乾電池、廢輪胎、農藥廢容器及環境衛生用藥廢容器、廢日光燈管及廢燈泡等項資源物資,其他未予補貼之資源物資可自行變賣給回收商或交付清潔隊回收處理。
依據環保局本(六)月初公告的金門縣資源回收物資補貼要點,補貼作業實施期間至今年十二月二十日止,但預算用盡得停止補貼作業。至於資源回收物資補貼項目,其中,廢輪胎為每公斤0.5元、廢金門高粱酒瓶(玻璃瓶)每支0.5元、廢乾電池每公斤10元、農藥廢容器及環境用藥廢容器(金屬及塑膠類每公斤20元、玻璃類每公斤10元)、廢日光燈管每公斤20元、廢燈泡每公斤20元;另與地區回收商配合辦理回收的部分,廢鋁箔包及廢紙盒包每公斤10元價格收購。
環保局指出,各鄉鎮清潔隊或社區、學校、機關團體、部隊及民眾可將回收之廢輪胎、金門高粱酒瓶(玻璃瓶)、廢乾電池、農藥廢容器、環境用藥廢容器、廢日光燈管及廢燈泡等七項物資於每週星期二、五,下午二時至五時自行清運至金湖鎮新塘衛生掩埋場,烈嶼鄉則於每週星期三,上午九時至十一時自行清運至原烈嶼鄉公所後側空地,由環保局派人至現場認證回收數量,並開立回收證明供回收者向該局申領補貼金額。另回收之廢鋁箔包、廢紙盒包可自行洽地區回收商回收:金榮廢品收購站(金寧鄉慈湖路一段九之六號長鴻山莊左前方、電話:373296)、鄭常吉資源回收站(金沙鎮后宅十四號、電話:353860)。
環保局表示,交於回收地點前,廢鋁箔包及廢紙盒包需先行完成瀝乾、壓扁,不許有殘留物;金門高粱酒瓶需整支完整不能有任何破損;廢輪胎鋼圈需先行拆除;廢乾電池需裝袋;農藥廢容器及環境用藥廢容器(如殺蟲劑罐)需先行沖洗、瀝乾,不能有殘留物,有噴嘴者需先行拔除;廢日光燈管,需整支完整不能有破損;廢燈泡需整顆完整不能有破損;未依規定辦理者,環保局可不予認證補貼,民眾若對資源回有任何疑問,可逕洽環保局第三課鄭孟郎先生,洽詢電話:311820分機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