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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迫害推開家暴迷思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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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新聞中,金童玉女的家暴問題喧騰在社會大眾的耳目之前;不論幕後真相為何,家庭暴力的發生,其實與長相、經濟、身份、地位是沒有絕對關係的。打人的一方,未必一臉凶相;打人的一方,也並非不愛對方。不過,被打的一方,絕對有權利為維護自身的安全,離開暴力環境!

金門地區今年已有有四十多起家暴(數據得金門社會局長張金成);去年一年約有七十多起。受害者及其親友應該認識家暴會循環不已的特性,必須推開迷思,讓自己或親人遠離迫害。家暴的循環性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施暴者會一再對受害者施暴;另一方面,在家暴環境中長大的孩子,長大後容易變成另一個施暴者。

今年六月,由金門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主辦、金門縣婦女會承辦的婦女兩性平權專題講座,曾邀請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到金門演說。紀惠容根據收集而來的資料及自身的經驗,為金門婦女們劈破了八個迷思。根據她所列舉的內容,家庭暴力,並不是只發生在下層社會,施暴者也可能是外表文質彬彬的高級知識分子。

根據紀惠容提供給金門婦女的資料,家庭暴力並非只存在低教育家庭或貧窮家庭;會施暴的人並不是在外表明顯具有惡形惡狀的人;會打妻子的人,並非對妻子沒有愛情,而是既愛又打;妻子常以為被打是自己有錯或激怒對方,其實不然,不需要自怨自艾;虐妻的人,常被以為只是一時失控,實際上卻會一犯再犯;被打婦女可能被認為太隨便,或是有婚外情,事實上卻可能是丈夫自己有婚外情,因為心虛或內疚,反過來以打人做掩飾;妻子常常委曲求全,以為要為孩子忍耐,最後可能因而失去生命;社會上認為被毆的婦女隨時都可以離開,卻忽略了婦女可能陷入一種「訓練有素的無能」,一味忍受,卻無力自拔。

紀惠容用幾則日記來說明家暴被害的下場。女主角在日記中寫道:「我今天收到花了……昨晚我們發生了第一次爭吵,……我知道他很難過……因為他今天送我花了。」「我今天收到花了……昨晚他對我拳打腳踢……我知道他該難過的,因為他今天送我花了。」「我今天收到花了……昨晚他又揍我了……但我知道他該難過的,因為他今天送我花了。」「我今天收到花了……今天是我出殯的日子。昨晚,他終於殺了我了。……如果我有夠多的勇氣及力量離開他我今天就不會收到他的花了。」

已經死的人當然不會再寫下最後一則日記。不過,紀惠容表示,很多家暴的受害者,就是因為不能及早離開暴力環境,最後只有讓自己走入悲劇。她表示,家暴是有循環性的,在施暴期之後,會有一段蜜月期,然後進入平靜期,等到壓力累積期到臨,又會重新進入施暴期,而且可能一次比一次嚴重。

紀惠容表示,受暴者不須為施暴者感到羞恥與自責;在受到家庭暴力之後,應該讓自己離開暴力環境;聲請保護令保護自己、子女或其他家人;必要時可提出刑事告訴或請求民事裁判離婚,或請求賠償。家暴的求助管道包括:「一一三」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電話、法院、地檢署、醫院、學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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