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公司至今年八月底止辦理地區產製葡萄酒回收
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七月一日起至九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辦理金門地區產製葡萄酒的回收,凡符合適用對象者,均可於回收期間營業時間內,逕向金酒公司寧山配銷處申請辦理,諮詢專線:(082)313705。
金酒公司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符合「菸酒管理法」暨「酒類標示管理辦法」規定,特辦理菸酒管理法實施前產製葡萄酒回收作業。適用對象,金門地區商戶並持有金酒公司批售卡者。
回收葡萄酒適用範圍:一、已超過保存期限者。二、未符合「菸酒管理法」暨「酒類標示管理辦法」標示事項者。上述之葡萄酒均須包裝完整。回收期間,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止。
回收方式,回收之葡萄酒按原批售價格辦理折現。而回收葡萄酒品項及批售價格,為每瓶(盒)零點六公升葡萄酒,批售價一百三十八元,零點六公升葡萄酒禮盒批售價三百零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