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人事行政局長張俊彥主持行政罰法研習會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494
字型大小:

因應行政罰法明年二月五日起施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張俊彥率員抵金舉辦行政罰法研習會,他鼓勵公務同仁要時時刻刻要為學習做準備,並把握每一次可以為自己充電的學習機會,以追求個人與機關的同步成長。同時期許大家用心研習,在工作上產生實質上的效益,使業務的推動更為順利,確保民眾的權益。

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研習中心與縣府共同主辦的行政罰法研習會,昨日上午九時起在金門縣自來水廠視聽室舉行,由人事行政局局長張俊彥主持,包括人事行政局地方研習中心主任顏秋來、縣府人事室主任翁正義、自來水廠廠長翁自保及中央駐金和地方行政機關人員一百多人參加。

張俊彥指出,「行政罰法」於今(九十四)年二月五日由總統公布,並自明(九十五)年二月五日起施行,該法是繼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執行法、行政程序法等四法之後,我國另一部法典化重要行政法規。目前我國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之處罰規定,散見於各該專業行政法規,或是各地方自治團體所制定之自治條例中,所規定之行政罰法種類繁多、名稱互異,且處罰程序亦未能一致,不僅人民無所適從,執行上也屢滋爭議。

他表示,行政罰法將行政相關的責任、裁罰、時效、管轄機關、裁處程序等事項予統一規範,並整合分散於各處的行政處罰規定,是為健全我國行政法體系的重要里程碑。法務部並特別通函各主管機關,說明本法乃係行政裁處之統一性、綜合性之法典,其施行後攸關各機關裁罰性規定之適用及實務運作,對於人民權益影響至深且鉅,請各機關列入公務人員在職訓練課程。

張俊彥說,辦理政府重要法制、革新措施之轉介係該局地方之研習中心主要業務職掌之一,有鑒於「行政罰法」自公布到施行僅一年緩衝時間,恐有令多數基層公務人員一時難以適從之虞,致影響人民權益,該中心爰乃規劃開辦「行政罰法研習會」,以專班方式深入探討該法條文內容,以及地方機關在執行上之相關配套措施,俾利基層公務同仁執行上之需要。他也期許本次為期兩天(十二小時)的研習會中,公務同仁用心研習後,未來在工作上能夠產生實質上的效益,不僅個人業務推動更為順利,同時也使民眾的權益獲得更進一步的確保。

研習課程內容包括「行政罰法釋義」、「依法行政與行政處分」、「行政執行之理論與實務」等,

他並指出,這是一個終身學習的時代,人類社會自從進入後工業時代,競爭加劇,身處資訊爆炸的社會中,人們為了生存與發展必須不斷的學習,終身學習儼然成為一股無法抑遏的洪流,每個人無論老少,都要被激發學習的動機,並且時時刻刻要為學習做準備,學習已經成為全球共同的趨勢與經驗。為因應此一趨勢,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已擬訂「型塑學習型政府行動方案」,希望提高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的組織學習能力,創造知識、獲取知識並將之轉化為具體行動,以帶動組織變革創新,並進一步營造政府優質學習文化,匯集政府團隊之智慧,提升政府服務品質及國際競爭力。

他並表示,該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也將為地方機關提供多元化的學習途徑,未來該中心仍將持續在金門地區推出更多類似研習的活動,深切期盼各位同仁把握每一次可以為自己充電的學習機會,以追求個人與機關的同步成長。

昨日研習會中,張俊彥局長並以「深層變革、開創新局」為題,介紹組織學習的概念與實務,並由大葉大學副教授黃聰明講授「行政執行之理論與實務」、「依法行政與行政處分」,今(十二)日課程則安排台北大學法學系教授陳愛娥講授「行政罰法釋義|行政處罰的新規定」。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