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最高四萬
金門縣政府刻正辦理地區中低收入戶六十歲以上老人假牙補助,最高可達新台幣四萬元,不過,至今還沒有鄉親提出申請,縣府提醒地區符合資格的老人們,不要放棄這項福利。
縣府表示,為照顧地區中低戶老人,強化中低收入戶老人咀嚼功能,確保健康機能,特別辦理中低收入戶老人假牙補助。縣府指出,補助對象以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之長者(含公費安養、養護者)。該補助措施將試辦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但是,自實施以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提出申請,縣府社會局特別呼籲地區老人們,如果符合申請資格,趕緊提出申請,千萬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有關補助內容及原則,社會局指出,以全口或局部活動假牙為限,五年之內同一顎不得重複申請。補助標準方面,補助上限為單顎全口新台幣二萬元,單顎局部新台幣一萬七千五百元;上、下兩顎為新台幣四萬元整。
關於申請及請款方面,六十歲以上中低收入戶老人,持中低收入戶證明向縣立醫院或金門牙醫特約診所申請就醫。
受理申請之醫療院所於核對身份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縣府提出申請,如為特約診所,須先送公會審核,經公會審核認可後,由公會函轉縣府審核:
(一)補助對象之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鄉鎮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二)診治計畫書(格式自訂)。(三)贗復補綴繳費通知單。(四)診斷證明書正本或病歷影本。
假牙診治計畫裝設完成後,則應檢具下列文件辦理請款事宜: (一)縣府核准函影本。(二)就診製作假牙費用清單。(三)撥款申請書(縣立醫院免附)。(四)請款收據。(五)牙醫診所指定之銀行或郵局之存摺封面影本(縣立醫院免附)。
縣府指出,如特約診所辦理該項業務有假牙製作或醫療等爭議事件,由縣府轉公會協調處理,必要時會同衛生局共同處理。申請人及假牙製作醫療院所或公會有義務提供本項補助審核所需相關資料,以供正確審核。縣府得隨時抽查假牙申請人、製作醫院或診所相關資料,申請人、醫院或診所以詐欺、虛偽之證明、報告及其他不正當行為而領取本項補助者,應予以停發並追回溢領款項,如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