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校農場擬以BOT方式規劃興建觀光旅館
縣府昨召開「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實習農場規劃施建旅館案第一次協調會議」,經過討論,未來不排除將以BOT方式興建觀光旅館,另外,在土地方面應依法辦理相關變更事宜。
「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實習農場規劃施建旅館案第一次協調會議」昨於縣府第三會議室舉行,該會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縣府交通旅遊局、財政局、國有財產局、國家公園以及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校長陳水芳等均出席參加。
根據會中資料指出,縣府在民國六十九至七十年間,為培育農漁業基層建設人員,特撥土地及經費設立實習農場,總面積十三點八公頃,內有教室、花房、溫室、養殖池、實驗室等完善設施,提供農業及水產類科良好的實習場所,為地區培養許多優秀的農業人才。唯今產業發展由農業為主轉為觀光及服務產業,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為配合地區經濟發展,整併農漁類科,預定調整家政科一班轉型為觀光餐旅類科。並配合學校類科的調整及觀光餐旅類科學生的實習,同時和金門地區觀光發展,擬於實習農場設置實習觀光旅館。
且近年來縣府積極推動觀光發展,以「觀光立縣」為縣政府施政主軸,然金門至今尚缺乏觀光旅館,特別是東半島皆屬小型旅館,而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校內實習農場面積廣大,臨近金湖市區,且位於太湖風景區,而經縣府委託規畫公司先期作業,認為適宜發展為「湖濱渡假型旅館」。基於學校類科調整及金門地區經濟發展需求,因此,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擬與金門縣政府合作,並擬以BOT方式對實習農場設置實習觀光旅館進行規劃與推動。
此外,根據會中資料也指出,該觀光旅館興辦主體為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由於校內實習農場土地原為縣有地,撥給學校使用,其後改隸國立後而改為國有財產,屬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依規定不能興建觀光旅館,必須變更土地使用區分。故必須解決取得教育部、國有財產局的同意,且國有財產局同意開發之權利金分配給國立金門農工職校,以及取得國家公園同意變更土地區分,解編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等問題。昨日會中也針對會中簡報內容以及上述問題,邀集所有業管單位參與討論。經過討論,結論為,該觀光旅館興辦主體為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且未來不排除將以BOT方式興建觀光旅館;另外,在土地方面應依法辦理相關變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