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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山外溪楊副縣長: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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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昨日上午召開「金門縣山外溪整體改造工作推動小組」第四次會議,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楊忠全表示,此案對金湖鎮的發展相當重要,他強調,「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要求承辦單位應透過協商,全力推動是項整治、改造計畫。

會議於昨日上午假縣府第二會議室舉行,工務局長陳家欣、金湖鎮長李成義、環保局、自來水公司、中鼎工程代表多人出席參加。楊忠全要求工程應釐訂施工時程,讓配合單位有依循的準則。

工務局表示,為使山外溪整體改造工作順利推動,特別召開是項會議,會中與會人員針對前次會議決議事項,各相關單位後續辦理情形提出說明,並就執行中所遭遇之瓶頸、困難進行研商,尋求解決之道。

工務局指出,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包括:山外溪上游整治,涉及部分私有土地之徵收價購問題;太湖水庫週邊排水整治工程(第二期)應持續積極進行;山外溪左岸中正路及中興路後方河道護岸上違建之拆遷,涉及二期工程所需用地界限應與住戶溝通、協調;原規劃設計契約內容變更;太湖水庫週邊排水整治工程(第二期)預算編列經費不足款部份之協調;山外溪右岸(尖石溪)旁住戶長期佔用公地自行搭建違建之拆遷補償方案;市場拆建問題;山外溪上游畜牧廢水排放之因應及管理標準;養殖廢水處理後可否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環保局於山外溪九十四年度有水質自然淨化處理計畫(人工溼地),應將防洪排水問題充份列入考量等。

工務局說明,有關山外溪上游私有土地之徵收價購,縣府已於五月五日完成土地產權移轉、過戶事宜,並已依規定將相關土地資料造冊送財政局登記保管;有關太湖水庫週邊排水整治工程(第二期)已於六月十四日將招標文件送採購中心辦理;二期工程所需用地業已委託鴻運工程顧問公司實地測量完畢,並標定山外溪左岸中正路、中興路及右岸等處違建拆除線,因測量放樣後與現地情形有差異,經洽中鼎修正調整設計圖座標後,函請測量公司調整。

關於原規劃設計污水截流溝變更為污水用戶接管一項,因工務局現正進行山外地區污水家戶接管設計案之委託作業,故太湖水庫週邊排水整治工程(第二期)暫以保留原污水截流溝之設計辦理,等到該區域污水家戶接管設計完妥後,再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中處理。

關於太湖水庫週邊排水整治工程預算問題,經水利署檢討決議,今年度針對本案補助款仍維持三千萬元,不足部份暫由縣府於九十五年度編列,並將爭取經濟部列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補助。

有關市場遷建問題,市場確定遷至中正堂舊址,新市場業於今年六月二十七日開工興建,等到工程完工,再將原有攤販移至新市場內。

至於山外溪上游畜牧廢水排放之因應及管理標準,環保局表示,將加強監測、稽查及取締等把關工作,更希望民眾檢舉辦理。

有關山外溪右岸違建部份,工務局指出,經該局會同新市里里長進行查訪,此區域住戶共計十四戶,建物總平面約計1694平方公尺(約512坪),實地查訪所得該區域違建物之屬性、建材、面積等資料,依「金門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初步概估其中十二戶(另二戶查訪當日外出),補償金額約需一千八百餘萬元。不過,仍需建管單位實際查估。

李成義表示會儘力協調住戶,以利拆遷作業,他也相信,縣府解決拆遷的用心,民眾應可體會出來,他認為拆遷工作應該沒有問題。

關於右岸住戶安置地點選定部份,工務局指出,僅有金湖士校段968地號土地符合所需,該筆土地面積4,521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自然村),可利用此一土地平均分配該案住戶,每戶分割計115平方公尺建築基地,依金門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六條規定:「住宅區(自然村)之建蔽率為60%,容積率為180%,樓高限制不超過三層樓」,每戶可建築面積為69平方公尺(約20.9坪),蓋三樓層,總樓地板面積為207平方公尺,應可符合住戶所需。

有關山外溪整治部份,工務局表示,整治工作分二期進行,第一期經費七千一百四十七萬元,已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開工,原訂今年七月二十六日完工,因期間曾變更設計,故工期延後,另外第二期工程則尚未決標。工務局也說明,山外溪整治的目的,主要在於改善區域排水、防洪水利工程,也是金門縣山外溪整體改造的一部分。

楊忠全表示,此案對金湖鎮的發展相當重要,市場遷建部份雖仍有異議出現,但為金湖整體安全、環境景觀與美化考量,進行整頓實有必要,他強調,「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要求承辦單位應透過協商,全力推動是項整治、改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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