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錄取名單
金門區94學年度高中高職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昨日放榜,金門高中錄取王 晨等二百五十八位,金門農工十科共錄取朱新語等一百七十二位。凡參考報名登記分發入學經錄取者,請於八月十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備妥應備證件,前往錄取學校報到。錄取名單如后:
金門高中普通科
王 晨、王 翊、王玉琪、王玉瑋、王君芳、王宏文、王秀屏、王佩君、王芷芸、王家瑩、王書桓、王晢剛、王逸群、王詩云、王靜瑋、王薏涵、白婉瑩、江珮綺、何彥奎、何維鈞、何維綱、吳玉欣、吳志浩、吳奇澐、吳宗澔、吳怡君、吳承翰、吳明翰、吳奎霖、吳家均、吳雅婷、吳溢楓、吳瑋哲、吳慕家、吳鐘焱、吳顯益、呂宏元、呂宛融、呂昕頤、呂彥伶、呂賢慧、李 昀、李人萱、李宇彤、李羽崢、李至佳、李京樺、李佳憲、李宗澄、李怡臻、李柏翰、李致聖、李苡璉、李婉娥、李敏彤、李淑暉、李翊熏、李雅茹、李瑋玲、李漢偉、李睿容、李蔚欣、李霈霖、李鴻飛、汪澤政、周佳瑩、周宛霖、林仁啟、林志禹、林佳瑩、林佩萱、林冠葦、林柏宏、林美好、林韋宏、林香伶、林逢仁、林翊群、林逸雅、林詩萍、林潔鈴、邱翔輝、施明慧、洪亦人、洪佳玥、洪怡君、洪欣儀、洪翊翔、洪翊萍、洪照城、洪萱旻、洪嘉瑋、洪銘陽、洪瓛茹、紀家欣、胡凌瑀、唐昇安、孫仲妮、孫孟賢、翁 戩、翁子淇、翁尹晨、翁明楷、翁祥驥、翁詠薇、翁逸玟、翁新慧、翁瑜璟、翁曉琪、張 逸、張君漢、張孟桓、張芷晨、張家瑋、張家維、張梵倪、張雁翔、張懿萍、張懿瑩、梁雁茹、莊永鴻、莊為斌、莊彩萍、莊盛富、莊蕙瑜、許力中、許中寰、許心柔、許仕農、許聿慎、許佳琳、許怡靜、許奕偉、許哲維、許庭瑋、許祐嘉、許凱倫、許逸鑫、許雅荃、許裕峰、許燕輔、許翼騰、陳又綺、陳于庭、陳士哲、陳玉娟、陳羽紘、陳宏宗、陳岑安、陳志豪、陳劭宏、陳佳琳、陳忠祥、陳易靖、陳玟穎、陳玥瑜、陳芝敏、陳俊安、陳勁廷、陳姿瑋、陳宣威、陳宥竹、陳建鴻、陳彥瑜、陳政梓、陳昱筑、陳柏融、陳為棣、陳致仰、陳英豪、陳郁茵、陳郁楓、陳家玉、陳郡嬪、陳婉柔、陳尉儀、陳湘怡、陳煜麟、陳義仁、陳鉅方、陳韶儀、陳慶安、陳憶晶、陳融陞、陳靜瑩、陳濬杰、陳璧筠、陳麗雯、陳騰耀、馮智皓、黃 雋、黃 瑋、黃子勤、黃午芃、黃克謙、黃佳琦、黃品箏、黃昱軒、黃庭潔、黃詠政、黃雅梅、黃慈淳、黃裕至、黃 萱、楊文權、楊佩佩、楊忠衡、楊承堯、楊雨恬、楊淳行、楊淑姿、楊舒茗、楊新羽、楊筱青、楊嘉瑋、楊 昇、葉家軒、葉庭辰、葉婷娜、葉鎧嫺、董宥辰、董庭菘、劉珮雯、劉瑋倫、潘瑞盛、蔣仲傑、蔡之軒、蔡志霖、蔡宛芝、蔡怡雯、蔡欣儀、蔡欣樺、蔡芷妮、蔡晏寧、蔡祐麟、蔡淳懋、蔡瑞陽、蔡曉萱、蔡曉潔、鄭志成、鄭湘琦、盧君豪、錢惠文、薛冰雁、薛辰緯、薛擇善、謝 鑫、謝珮蓉、謝棻、顏 挺、顏允嶙、魏潤琪、羅珮馨、羅琪芬、羅瀚文、蘇憶珊。
金門農工商業經營科
朱新語、呂顓佑、李威達、李政忠、李詩婷、李蓓馨、胡穎穎、翁佳妘、翁涴瑩、張素妮、張偉彥、莊銘翰、莊蕙瑄、許玉芬、許家瑋、許淨喻、許竣甯、陳孟萱、陳盈佳、陳貞叡、陳迪蔚、陳尉寧、陳尉綺、陳詩靜、陳臆如、程婉嫻、黃一仁、黃宇麟、黃茜萍、黃薇如、楊莉雪、楊婷婷、楊惠儀、董至軒、蔡一瑋、蔡欣怡、蔡儀安、鄭佩琴、鄭鈞薷、蕭瑞瑜、薛文婷。
金門農工電子科
何仁浩、吳 其、周佳慶、林升元、林玉卿、林亦琳、林志軒、林雅瑄、柯顯威、洪怡仁、馬奕睿、張世憲、張進全、張筱玟、張筱培、莊佳達、莊淵傑、莊雅汶、陳思培、陳振軒、曾紹祺、楊詩敏、董世欣、劉建緯、劉晏周、蔡如根、蔡君毅、鄭慧敏、戴郁菱。
金門農工電機科
江麗玉、吳庭毓、李婉渟、李紹興、林仁童、林宛璇、林益達、林國華、洪于惠、洪湘瑜、許火權、許志傑、許育財、許哲銘、許莎麗、陳心杰、陳亞薇、陳俊文、陳柏丞、陳毓婷、陳詩瑩、黃施晨、楊凱翔、趙祐德、蔡莉平。
金門農工機械科
方 遠、何玉霞、吳之乾、李政道、李珮貞、林沛儒、邱祥煜、洪維揚、徐國恩、翁敬宗、陳建龍、陳靖德、陳慧萍、黃淑姿、楊彩薇、楊勝倫、楊肅陣、董政鑫、歐陽心羽、盧奕翰、薛庭杰、蘇育慶。
金門農工汽車科
方均安、王仕翰、吳麒麟、呂振國、李 奕、李圳翔、邱郁彬、侯俊宇、張貽燕、莊志凡、陳進羽、黃子銘、楊家坤、楊國榮、董欣杰、熊志新。
金門農工農業經營科
王家豪、陳立翔、陳彥甫、黃逸煥、蔡其耀、薛欣宜。
金門農工家政科
王家貞、吳雅娜、呂若芷、呂若蘭、李 盈、林怡馨、翁玉嬋、張佳鈺、許馨文、陳巧慧、陳永欽、陳珮妮、陳曼妮、黃雨雯、黃雅琦、蔡佩凌、蔡昀潔、蔡思屏、蔡映梅、戴婉婷。
金門農工水產養殖科
文宏瑞、李圳皓、邱哲瑄、張宸瑞、陳博懷、蔡文翔。
金門農工漁業科
吳宸羽、李根源、洪志平。
金門農工園藝科
張明惠、許志元、陳錫強、蔡湧智。
考生自今日起至九十四年八月九日(星期二)止,可申請分發結果複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應填妥「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原簡章第17頁之附錄三),並黏貼「分發結果通知單」影本,並購買新臺幣五十元匯票,匯票受款人請註明「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此外,隨函應另附「書寫地址並貼妥限時掛號回郵」之信封(信封下方請註明「登記分發報名號碼」),備妥文件後,以限時掛號郵寄「94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統一登記分發中心」(國立宜蘭高商)︽宜蘭郵局第250號郵政信箱︾
凡參考報名登記分發入學經錄取者,應攜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分發結果通知單前往錄取學校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報到資格;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報到日期為九十四年八月十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