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金城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子女教育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八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凡設籍金城鎮滿一年以上之列管後備軍人子女,現就讀國內各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均可檢附證件提出申請。
金城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獎學金委員會表示,該項獎助學金之申請,對象需為居住金城鎮內,設籍滿一年之後備軍人子女,現就讀國內各國中小、高中(職)、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學生,持有校方出具之有效證明,符合條件者,可填妥申請表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藉以獎勵金城鎮後備軍人子女就學,並激發其敦品勵學。
申請該項獎學金資格者,大學專科學生:學年成績智育總平均75分(含)以上,操行列甲等者。高中職學生:上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考評列甲等以上;國中學生:上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考評列甲等以上;國小學生:上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達九十分以上,操行成績考評列甲等以上。申請助學金部分者,凡各級學校學生家境清寒,並為鎮公所證明之中低收入戶,操行甲等以上者。
申請人應繳交證件為:申請書乙份(請至鎮公所社會課洽取)、學年之學校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需加蓋校章)、申請人退伍證明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並自即日起至八月十五日接受辦理收件,申請表格可向各里輔導組索取,申請證件可逕送各村里輔導組轉送或金城鎮公所社會課代轉中心辦理。
該項獎學金獎助名額,專科大學:五名,每名獎學金貳仟元整。高中職組五名,每名一千元;國中組二十名,每名八百元;國小組三名,每名一千元。該獎學金委員會指出,評審由輔導中心召開組長聯席會議審查,凡符合條件者,以智育(一般學科)總平均之成績高低順序依額錄取之。每一後備軍人子女之獎學金申請,於每一組別都以壹名為原則。如同分則依操行(綜合表現)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另有關後備軍人除役年齡,士兵四十歲、士官及尉官五十歲、士官長及校官五十八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