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擬定三合一選舉查賄行動計畫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今年底三合一選舉「查察賄選」,經研擬出一套行動計劃,除將加強各項反賄選宣導作為外,「全面清查幽靈人口」、「以專人全天候跟監賄選黑名單人士」,以及如有賄選疑慮的候選人、樁腳等,將採取「嚴查賄選預備犯」等三項加強查賄方案,期讓想要藉賄選當選者無所遁形。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日,金門縣將與台灣地區同步、首次合併舉行縣長、縣議員及鄉鎮長的「三合一選舉」,應選出縣長一人、縣議員十七人、鄉鎮長六人(包括烏坵);此次選舉有選舉權人數約五萬人,參酌歷年來的投票率約在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五之間(九十四年國大代表除外),預估投票數約在二萬五千票至三萬二千五百票之間。因此,數十票之差距,即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競爭可謂激烈。
金門地檢署指出,多方情資皆已顯示,此次「三合一選舉」預期賄選情事將較往年嚴重,各選項之候選人間合縱連橫、相互綁椿,賄選資金更雄厚、組織更綿密,勢必增加選舉查察的困難度,「防杜賄選」既為司法偵查機關的重點工作,金門地檢署也絲毫不敢輕忽懈怠,盼能達到一般民眾所冀望乾淨選舉的境地。
金門地檢署在選舉查察工作上,因應金門地區特殊的人文與風情,因時、因地制宜,將統合金門地區檢、警、調、憲、政風單位的力量,提出三項新作法,包括「全面清查幽靈人口」、「以專人全天候跟監『賄選黑名單』人士」,如有賄選疑慮的候選人、樁腳等,另將採取「嚴查『賄選預備犯』」等三項加強查賄方案,並依查察賄選的時程規劃逐步進行。
金門地檢署因應年底「三合一選舉」,在選舉查察的新作法上,於「清查幽靈人口具體措施」方面,地檢署認為,金門地區目前的社會福利制度落實的比台灣地區要好,後續復以金門試辦小三通而扮演兩岸往來和交流橋樑之角色,除吸引外流人口回流,也吸引原本非金門籍人士的入籍;惟該些人口與為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居住期間」規定,為支持某特定候選人,而虛偽將戶籍遷入該選舉區,然實際上並未居住該選舉區,亦即一般觀念所謂之「選舉幽靈人口」,仍應有所區隔,非可一概視之,務需先行釐清。
而本次清查選舉幽靈人口的具體措施,將分二階段處理:第一階段先釐清非長住人口的結構及動機,並進行戶口清查。即由各戶政事務所提供實際居住人口與設籍合理人口顯不相當名單,並配合提供九十四年八月二日前戶口異常遷移的資料,以作為檢、警、調查察幽靈人口案件的查賄重點偵辦參考。再由勤區警員及調查處駐點人員,進行過濾、清查,特別是全面清查公司、工寮、毀損之房屋、空屋或家戶不正當暴增人口數,且顯然非住於設籍所在地之對象,務必先行瞭解其等設籍之動機及目的,認其可疑係「選舉幽靈人口」者,即建置圖系名冊。
第二階段由檢、警、調單位共同執行並進行法律宣導,即廣為法律宣導,呼籲無居住事實者審慎思考,切勿輕率前來金門投票;不住選區之人為投票目的遷移戶口,進而為投票行為,乃是犯法行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進而可預防原非「選舉幽靈人口」之其他設籍人士,在人情壓力、或在不知觸法之情形被慫恿,質變為「選舉幽靈人口」。
金門地檢署並將鎖定賄選黑名單重點人物策略,採主動出擊作為。即鎖定風評差、形象差、具黑金背景、有強烈賄選傾向之候選人,全力監控查緝,使其無法利用買票當選。另一方面,也將斬斷賄選者的人脈與金脈。在人脈方面,加緊整理樁腳名冊;樁腳名單確實掌握之後,警、調單位就開始密切緊盯著這些樁腳。而為了能完全杜絕賄選的金錢流向,金門地檢署也將依洗錢防制法中的相關規定,通函金門各金融機構對各種明顯不正常的交易行為,向調查局的洗錢防制單位申報,希望能因此切實掌握賄選的金錢流向。
再者,金門地檢署將加強監控下查察「三合一選舉」具有「互相綁樁」共犯。此次選舉的賄選行為必深化運用宗族、深入鄉里,故將組織反賄選志工在宗族、鄉里間蒐集賄選情資,且設法進行策反。由於,各選項之選舉人間可能有「互相綁椿」之賄選型態,蒐證指證對象亦顯得不明確,因此查賄行動應做適當修正,發現到小樁腳有買票嫌疑,不宜立即展開查賄行動,應向上發展到掌握是為某特定候選人賄選時,再展開搜索、約談行動較適當。
金門地檢署並將妥善運用「賄選預備犯」規定,在「金錢」賄選是金門地區賄選型態中最常見的,卻也是查緝、舉證最困難者。金門賄選特性為地域性、宗族性、社區性,具有「面對面」特性,許多候選人透過宗親當樁腳,以村里單位固樁,鎖定社區特定對象直接發放走路工,候選人的樁腳挨家挨戶發,與選民關係更直接親密,賄選之買票現行犯實在不容易被抓到。故而,將查察賄選之偵查作為前置化,亦為勢所必須;金門地檢署將鎖定以金錢、財物進行賄選之「預備犯」作為本次「三合一選舉」的查賄重心。
至於查察賄選之時程規劃,第一階段的一般情資蒐集階段,將自九十四年八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日止。第二階段的專案情資蒐集階段,則自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二十二日止。第三階段的具體個案情資蒐集,自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日投票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