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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觀察站》十年前臺灣分享東海石油天然氣資源的機會

發布日期:
記者: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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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前,本專欄曾經提出:日本為了東海石油資源正全面與中國大陸翻臉。8月11日外交部發言人呂慶龍即宣稱:近幾個月來,中日因東海春曉油田開發而造成區域緊張,臺灣必須宣示這些大陸礁層的天然資源,「所有權屬於臺灣」。

呂慶龍同時又稱:如果日本、中國大陸對開發東海油田存有爭議,各方應透過談判協調找出解決方法。他還說:開發東海油田的問題複雜,涉及主權,開發衍生的經濟利益及能源,大家都在搶。對臺灣而言,「我們當然不能光看中國去開採東海油田」。

另外,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適巧也在前一日,即8月10日發表了新書︽臺灣海洋︾,書中警告臺灣不能冷眼旁觀大陸積極開發原屬臺灣礦區的東海「春曉油田」。

筆者研究海洋法多年,深感外交部呂發言人與海巡署的說法有欠完整,而且恐怕無濟於事。

臺灣如果真的想要在東海石油礦區中參上一腳,取得兩千三百萬臺灣同胞應得的資源利益,必須思考下面幾個問題:

第一、如果臺灣不是中國,或者不是一個中國的部分,對於完全不承認臺灣為一個主權國家的日本而言,他絕對不會容許臺灣加入分享東海大陸架石油天然氣的資源。這也正是日本不容許臺灣漁民進入釣魚臺列嶼附近漁場的同一原因。

第二、如果臺灣為了台獨和大陸鬧分家,堅持所謂的一邊一國,完全非法違憲地自我否定自己的中國身份,大陸也絕對不會容忍臺灣分享東海大陸架石油天然氣的資源。

第三、在中國大陸與日本之間的爭執中,臺灣如果要聯合一方、對抗另外一方,以分享東海大陸架的石油天然氣資源的話,顯然聯合大陸的附帶利益大,而聯合日本的附帶利益小。畢竟,日本一向對臺灣出超,每年二百多億美元;而大陸對臺灣入超,每年四百多億美元。何況,臺灣與大陸的文化、血緣關係至深。對日本則有殖民統治之痛。

第四、另外,大陸一貫積極拉攏臺灣(稱之為「統戰」也無妨),動輒稱兄道弟;而日本一貫看不起臺灣人,始終對臺灣人民(包括漁民)懷抱著殖民時代的自大心理。在聯合結盟的成本上,也顯然以前者較為順理成章,容易成事。

在這樣的情況下,筆者認為執政者應該考慮到現實的利益,積極開展和中國大陸的一中關係,才是為同樣欠缺能源的臺灣人民爭取東海石油天然氣資源的好政策。

事實上,就在十年前,當筆者擔任臺灣參加南海潛在衝突管理研討會代表團團長,在印尼泗水和其他南海周邊各國代表開會時,一天中午十二點正,大陸的代表突然遞給我一份說帖,邀請臺灣參加大陸在東海大陸架開發石油天然氣資源的計畫。他並且解釋說:當天十二點正,北京正在召開國際記者招待會,宣佈開始東海大陸架的勘探活動。

當時,大陸計畫和臺灣完全平等分擔一切費用以及開發的成果,希望兩岸一齊來進行東海大陸架的石油天然氣的資源開發。可惜,雖然我立刻把該訊息火速傳回了臺北,但是政府主管當局完全沒能正面回應此事。

說到這裏,筆者還必須提及另一件事情。當筆者擔任行政院顧問時,曾經一度聯繫了大陸的海洋主管當局,對方願意在聯合國的系統下,接收臺灣派出的人員,和其他東亞國家的人員一同接受大陸有關深海探礦的技術培訓。筆者將此事轉交給政府之後,也同樣未獲同意派人前往受訓,學習臺灣沒有任何人研究的深海探礦技術。

所有這些事情都指向一個方向:當時的李登輝總統一心一意搞台獨,根本不是真正為臺灣人民的利益在努力。真正為了臺灣人民利益在努力的人,反而都被戴上了不愛臺灣的大帽子。

時代的巨輪在旋轉,政府領袖應該從過去的失敗中,尋得經驗,及時調整自己的步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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