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召開九十五年度歲入概算為七十五億餘元
縣府昨日召開九十五年度歲入概算審查會議,縣長李炷烽感謝各單位的努力,但他認為各單位歲入概算編列較保守、低估,應據實編列,經充份討論後,由原訂初步概算六十六億餘元,增加為七十五億餘元,維持與去年相彷的歲入規模。
主辦單位財政局表示,今年縣府歲入概算,雖然財產收入、金酒捐獻均較九十四年度明顯增加,但由於中央財政緊縮,中央計畫型補助款及離島基金大幅減少,約減少十二億餘元,因此,各單位的歲入初步概算數為六十六億餘元,較去年的七十五億餘元減少。
根據財政局彙整各單位資料統計,九十五年度金門縣歲入初步概算數約六十六億餘元。其中,稅課收入概算數編列17億7,051萬3,000元(含中央統籌分配稅款8億1,790萬3,000元,菸酒稅收入8億7,321萬元),佔全年度概算數25.87%,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減少1,577萬5,000元;罰款及賠償收入,今年度概算數2,218萬元,佔全年度概算數0.32%,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增加611萬3,000元;規費收入,今年度概算數1億2,667萬9,000元,佔全年度概算數1.85%,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增加467萬7,000元;財產收入,本年度概算數3億707萬5,000元,佔全年度概算數4.49%,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增加2億1,809萬3,000元;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今年度概算數4億4,998萬4,000元,佔全年度概算數6.57%,暫以上年度預算數編列;補助及協助收入,今年度概算數20億923萬9,000元,佔全年度概算數29.35%,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短少12億2,833萬7,000元;捐贈及贈與收入,今年度概算數19億4,990萬元,佔全年度概算數31.41%,與上年度預算數十八億元比較,增加一億元;其他收入,今年度概算數943萬7,000元,佔全年度概算數0.14%,與上年度預算數比較,增加244萬3,000元。
對於這樣的歲入概算,縣長李炷烽認為各單位過於低估,也嫌保守,建議應據實反映,調高歲入數額,做為努力的目標。李炷烽表示,過去已執行的項目要追蹤,新興項目要注意可能發展,因為中央財政緊縮,歲出入規模遞減,對離島縣市的離島基金補助大減,李炷烽要求各單位針對經建會永續發展方針,研擬相關計畫爭取中央補助,另外,計畫型補助款部份也縮減,他希望各單位及早作業,瞭解各部會施政要項與科目,儘快提出計畫申請,並透過立委吳成典,積極爭取。
財政局長林德恭表示,針對歲入編列問題,審計室審核要求各單位歲入預算應覈實估列,因中央補助減少,他希望各單位再洽中央部會,爭取中央經費補助。而依財劃法及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計畫型及離島基金補助款實務上均須納入地方預算,林德恭指出,中央九十五年度總預算案已彙編完成,因中央要求計畫型及離島基金補助款須納編預算,未經議會同意不能動支,因此,希望各目的事業主管單位積極爭取,俾彙編納入預算,以免影響預算執行,及日後補助款之爭取。
會中,與會各單位紛針對歲入概算進行討論、調整,包括:歲入預算應覈實估列;財政局依92年度及93年度決算與94年度預算,擬修正金酒公司95年度捐贈金額為24億元;金門縣未編列工程受益費收入,審計室認為不妥;「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內政部已訂定,金門縣是否開徵,請主管單位檢討;金門縣國家賠償求償收入僅估列5萬元,而歲出編列國家賠償經費高達200萬元,求償與賠償比例差距過大,應再斟酌;戶政規費已於94年7月份起調高各項規費收費標準,請各主管單位再行檢討覈實估列。
對於金酒公司95年度捐贈金額部分,林德恭指出,九十二年金酒營業收入為八十億元,當年捐贈金額為二十四億元;九十三年營業收入為九十億元,捐贈金額為二十九億元。九十五年度,第二廠即將投入生產,因此,營業收入估算為八十五億元,捐贈金額編列二十四億元,應該算合理,也符合大家的期待。
李炷烽肯定金酒公司的努力,認為這些年營業收入每年增加達十億元的成績值得嘉許。他說,捐贈金額調高係基於地區整體利益的考量,捐贈不影響金酒員工獎勵金,且編列越多,將來捐贈縣府時,才不會引起財政部等單位非議。因此,他希望金酒公司依照財政局所擬數額,全力以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