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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都市計畫樁損壞成陷阱民眾盼速予修復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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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道路中心的都市計畫樁,因年久失修,可能成為機車汽車行進時的陷阱!

在馬路上討生活的計程車業者或一般機車騎士、汽車駕駛,常為馬路上的積水、坑陷傷腦筋。除了這些問題之外,現在又多了一種陷阱,那就是壞掉的都市計畫樁。金沙鎮民代表黃聰成本身就是一名運匠(運將);他表示,全島的道路都有毀損的都市計畫樁,就像沒有爆炸聲的地雷,希望相關主管單位能正視這個問題。

黃聰成表示,他可以列舉出來的路段如下:沙美至鵲山路段、陽宅至山西路段、沙美至青嶼路段、榮湖環湖道路。這四條路是他最近刻意留意所記下的,他說實際不止於此,幾乎條條道路都有。

根據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修正的︽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都市計畫樁豎立完竣後,應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局)之工務(建設或都市計畫)單位、鄉、鎮、縣轄市公所負責管理及維護,並定期實地查對作成紀錄。」

第二十八條則規定:「都市計畫樁有缺失不全情形,應依左列規定儘速恢復或補建,以保持樁位完整:一、恢復樁位:原設樁位毀失,由樁位管理維護機關會同樁位測定機關核對都市計畫書圖後,依據原樁位資料,並參照現地建築線及地籍圖資料恢復樁位;原樁位資料與建築線不符合時,應由有關單位會同檢測處理。二、補建樁位:原設樁位不足或漏釘,由樁位測定機關依釘樁有關規定補建,並與其相關樁位座標系統聯測後,辦理樁位公告。」

都市計畫樁若有缺失不全,依法就必須恢復或補建,何況對運匠、駕駛或騎士們已經造成行車安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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