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岸律師考試看兩岸法治前途
報載,今年臺灣的律師高考國文科作文試題是「律師性格與國家領導」。考生們直覺認為明顯指陳水扁。此外,閱讀測驗第一篇即是今年陳水扁在台聯黨慶的演講稿。內容中,陳水扁痛批大陸部署戰術導彈的數量激增,更通過「侵略性的」︽反分裂國家法︾;並指大陸藉連宋往訪的機會,企圖與在野黨聯手操作,刻意將臺灣矮化、邊緣化及地方政府化。考題還指出,陳水扁提出了「一個原則、三個堅持、五個反對」的立場。因此,考生們認為,在測驗題中隱含著「政治正確」的考慮,顯然不是空穴來風。通篇考卷,滿分100分,卻有78分與阿扁有關!做為在海峽兩岸教授法律多年的一名法律人,筆者讀罷這一新聞,不禁擲筆三歎。
  
        一歎臺灣的法律人江河日下,已經失去了法律人的「法律人性格」。
  
        二歎臺灣的律師高考已經失去的選拔『法律人精英』的功能。
  
        三歎臺灣的法治前途如此繼續沉淪下去,人民的前途堪慮。
  
        首先,英文中的「法律人「(lawyer)一詞並非「律師」(attorney)一詞所可取代。因為,法律人代表的是研習法律,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並非只是從事律師行業的人。法律強調的是「公平正義」。社會上制定法律、執行法律,以維護公平正義的程式,也並非只有律師在參與,而是一個由所有法律人一同參與推進的程式。
  
        不幸的是,「律師」這個行業在臺灣的經營方式存在著一些缺陷,以致人們往往發現:很多律師只求勝訴,不擇手段;只求賺錢,不講信義。這真是臺灣發展法治之路的最大陷阱。這次考試的題目,在某種程度上,也正說明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寫出這樣考題的先生、女士,顯然也只是臺灣比較失敗的法學教育下的產品。陳總統做為一個法律人,格外應該為此感到慚愧。
  
        其次,筆者不但畢業自台大法律系、法研所,並且曾在台大、東吳法律系所任教多年。多年來,同仁們一向認為:臺灣的法學教育受到律師高考的制約,以致教育內容產生缺陷,往往只能培養出一批批能考試、能賺錢,但欠缺知識份子的骨氣,根本無心推進社會法治的法律人。這其中主要的原因之一,應是考試的安排失當。
  
        考試安排失當有兩端。第一、考試經常出現題目太過冷僻,不是出題老師的學生或者沒讀過出題老師的著作,就根本答不出來的現象。這是出題老師私心自用或堅持己見的結果。第二、考試不考職業規範,不考國際法;往往強調記誦,失去測試應試者法律推理能力的功能。這樣的考試也使得習于考試的學生們,不得不放棄了很多有興趣學習的課程,最後的結果就是今天臺灣的法治問題。但是,像今年這樣考試出題的偏頗,還真是絕無僅有,令人稱奇。
  
        最後,在兩岸的各種競賽中,民主法治的競賽原本是臺灣的「強項」;但是,近年來,大陸在法學教育和法治建設,明顯加速。各個大學法律科系擴大招生,學生的來源採取各項彈性策略。制度上,往往師法歐美法學院的先例。加以法科教學的科目日增,包括人權法、憲法等過去比較弱的科目,如今都正在逐步提升水準。更不要說,在國際法、海洋法、環境法等方面的研究教學,大陸早已超越了臺灣。
  
        大陸的司法考試在過去三年中,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其中的考試專案,還加強了國際法與律師職業規範的部分。大陸的司法部對於律師行業的整頓,也很努力。法律人的整體素質中,律師的素質被認為是比較好的。
  
        兩年前,我的老師王澤建教授就曾經公開說過:大陸的法制建設在十年內必定超越臺灣。我毫不意外。令人擔憂的只是,在這樣的競爭壓力下,臺灣的「綠色」法律人還不知道調整自我,反而弄出了今年律師考試的笑話,人民的前途堪慮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