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薦報南門等五支守望相助隊參與內政部評比複選
內政部辦理補助社區治安守望相助隊,縣府經評選後薦報南門、正義、忠孝、湖下、東坑等五支守望相助隊參與複選,如獲審核通過,今年下半年(七至十二月)將能各獲補助十萬元,以充實隊內之事務費、裝備費、防治研習及宣導費,讓「運用村(里)及社區人力資源,推動治安社區化」的工作更為落實。
根據縣警局保民課的資料,地區經由縣警局輔導成立之社區守望相助隊計有金城鎮的北門守望相助隊、東門守望相助隊、西門守望相助隊、南門守望相助隊、庵前守望相助隊、金湖鎮的新市守望相助隊、正義守望相助隊、金沙鎮的忠孝守望相助隊、浦邊守望相助隊、洋山守望相助隊、金寧鄉的湖下守望相助隊、烈嶼鄉的東坑守望相助隊等十二隊。各守望相助隊平日推動工作包括:維護巡守區域及其周圍之安全與交通秩序;提供犯罪線索,舉發違法、違規案件;協助社區防災及急難救護;通報及防範家庭暴力或兒童少年虐待事件等。
保民課表示,此次本縣十二支守望相助隊均提出申請,參與內政部這項社區治安營造補助評比,經受理警察所初審均符合審核規定。但依內政部警政署規定,參與社區營造申請以鄉、鎮、市、區為單位遴選一隊為原則;在僧多粥少的情形下,難免有遺珠之憾,因此,本縣除金寧鄉(湖下守望相助隊)、烈嶼鄉(東坑守望相助隊)以一隊提出申請較無爭議外,餘金城鎮五隊、金湖鎮二隊、金沙鎮三隊,則由警局會同縣府民政局、社會局、消防局等單位組成的社區治安聯合推動小組進行審核,並依警察局93年上、下半年及94年上半年督導評核各守望相助隊勤、業務績效成績,輔以縣府「金門縣推動建構治安社區名冊」,及參酌各輔導警察所之推薦表加以評選。
保民課說,本案第一階段輔導期程並經縣府核定為自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此次共計遴選南門、正義、忠孝、湖下、東坑等五支守望相助隊薦報參與內政部社區營造複審。
縣警局表示,依據內政部補助社區治安守望相助隊作業要點中規定,縣(市)政府初審之申請案件,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報內政部,由內政部聯合推動小組複審後核予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至於補助項目包含事務費(水電補助費、油料補助費、夜點費)、裝備費(照明設備、安全防護頭盔、雨具、反光背心、警棍、警笛、捕繩及其他執勤必要之裝備)、防治研習及宣導費(講師鐘點費、專家出席費、表演演出費、撰稿費、場地費、布置費、器材租用費、文具印刷費及交通費等),由受補助之守望相助隊所在地縣(市)警察局製據向內政部領取,俟受補助守望相助隊完成核銷程序後轉發,而內政部也會於事後派員查核補助款之執行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