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美術比賽將採薦送作品現場繪畫競藝
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主辦的「金門縣九十四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訂於九月二十四日在莒光樓舉辦。比賽方式將採薦送作品參賽和現場繪畫比賽,薦送作品由學校統一薦送,現場繪畫比賽,則歡迎設籍金門縣或就讀於公立高中、職、國中、小學校及幼稚園者均可報名參加。
這項並由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策辦的學生美術比賽,辦理目的係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鼓勵青少年參加藝術創作,提昇青少年藝術鑑賞與創作能力,並培養正當休閒活動。同時藉由活動規劃與推廣策略運用,營造快樂的家庭氣氛與健康的生活環境,進而建構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
至於比賽方式,分為薦送作品參賽(學校統一薦送)和現場繪畫比賽(統一報名、個別報名)。參賽資格方面,薦送作品參賽比賽對象,為金門縣國小、國中、高中職等在學之限齡學生。現場繪畫比賽對象,凡設籍金門縣或就讀於公立高中、職、國中、小學校及幼稚園者均可報名參加。
作品評選暨繪畫比賽日期、時間、地點方面,薦送作品暨現場繪畫參賽作品均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在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分別評定各組優勝名次。
至於現場繪畫比賽日期為九月二十四日,地點在莒光樓舉行。至於參賽組別、類別(在薦送作品參賽)方面:一、繪畫類: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二、西畫類:國中組、高中(職)組。三、水墨畫類:國中組、高中(職)組。四、版畫類:國中組、高中(職)組。五、平面設計類: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六、漫畫類: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七、書法類: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至於現場繪畫比賽的參賽組別有:(一)高中(職)組:不分年級。(二)國中組:不分年級。(三)國小高年級組。(四)國小中年級組。(五)國小低年級組。(六)幼兒組(幼稚園)。
在比賽主題方面,薦送作品參賽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現場繪畫比賽的寫生內容限比賽地點(含週邊)景物。作品送件方式,在推薦參賽方面,國小組每一學校應選送繪畫類(包括版畫、水墨、西畫)、漫畫類及平面設計作品各一至五件;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漫畫類及平面設計類各組作品各一至五件(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藉故缺送作品)。送件日期,九十四年九月十三日至九月十九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逾期不予受理。
現場繪畫方面,現場繪畫由各校團體報名,報名表須加蓋學校關防,並於填寫後逕送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當日請憑報名表影本報到,領取比賽用紙),並自即日起至九月十九日止受理報名。而現場繪畫比賽僅接受學校團體報名(請填妥學校名稱及參賽組別,若經查證不實,則取消得獎資格)。簡章及報名表請至主辦或承辦單位索取,或從教育局網站下載http://www.km.edu.tw。
獎勵辦法,參賽人員每人分發紀念品乙份(繳交作品時發送)。現場繪畫各組分別錄取一、二、三名各一名,並依作品水準及評定標準評選佳作若干名(得依報名人數來增減名額)。第一、二、三名由主辦單位發給獎金及獎狀一幀,入選佳作發給獎品及獎狀一幀。高中(職)、國中組第一、二、三名作品暨國小各組第一名作品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薦送參加九十四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繪畫類組」。推薦參賽入選及現場繪畫得獎名單,將於九月二十七日在金門日報社暨教育局網站公佈。比賽優勝作品巡迴參展地點、日期另訂;得獎者將另行通知頒獎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