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利農漁損農委會宣布將發給現金救助
泰利颱風造成地區農漁業不小的災害,不少農作物「泡湯」,農民受到損失,經縣長李炷烽積極爭取,行政院農委會於九月三日宣布金門縣、雲林縣、嘉義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地區受損農作物均可獲得現金救助。由於現金補助有時限性,縣府籲請地區農、漁友們,於即日起至十三日止,檢附相關證件,填具相關表格,向縣府建設局農林課或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只要符合規定,即可獲得現金救助。
縣府表示,經統計,這次泰利颱風,地區農友受損較嚴重。受損的農漁友只要攜帶:一、土地所有權狀或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二、身分證、農漁會存款簿和印章,向縣府建設局農林課或各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並填具「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申請表」,經縣府實勘,只要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即可依救助額度標準予以救助,發給救助金。
縣府指出,是項救助係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在該辦法中,有關救助地區範圍的認定,以直轄市或縣市轄區為單位,並依其農業產值多寡分為四級,其中,金門縣、澎湖縣、連江縣、基隆市屬第四級,第四級區域只要轄區內天然災害農業損失金額達新台幣二千萬元以上,可辦理現金救助。
根據建設局初步統計,地區在泰利颱風期間所造成的農作物浸水災害面積,計七百六十公頃(金城鎮二十三點六公頃、金湖鎮二十七點六七公頃、金沙鎮四百六十四點三公頃、金寧鄉八十一點六公頃、烈嶼鄉一百六十三點一五公頃),包括:高粱七百三十四公頃、甘薯二公頃、青蒜一公頃、蔥一公頃、竽四公頃、葉菜類十六公頃、其他果品二公頃。
損失金額方面,高粱為三千八百多萬元,甘薯為二十萬餘元,青蒜十六萬多元,蒜頭七萬多元,蔥二十八萬多元,竽八十萬餘元,葉菜類一百八十八萬元,其他果品八十七萬多元,合計損失超過新台幣四千二百萬元,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十條規定。
建設局說明指出,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百分之二十以上者,即可依救助額度標準予以救助,發給救助金,但未達百分之二十者不予救助。
關於現金救助項目及救助額度標準為:
壹、農作物部分:一、稻米,每公頃一萬二千元;二、雜糧作物,每公頃一萬二千元;三、牧草,每公頃六千八百元;四、果樹(檳榔除外),每公頃五萬元;五、花卉,每公頃五萬元;六、菇類,每公頃四萬五千元;七、蔬菜,每公頃一萬六千五百元;八、特用作物,每公頃一萬八千元;九、農作物育苗作業室,全倒每坪一千元,屋頂吹毀每坪二百五十元,苗每箱十元;十、蜂箱(每戶救助總金額最高以四萬九千元為限),全毀每箱三百六十元,半毀每箱一百八十元;十一、塑膠布溫網室,每公頃三十萬元;十二、水平棚架網室,每公頃六萬元;十三、菇舍(傳統式),每公頃二十萬元。
貳、林業部分:一、造林地,一至六年生,每公頃二萬元,七年生以上,每公頃三萬元;二、林業苗圃,每公頃五萬元;三、竹類,每公頃一萬二千元。
參、漁業部分:一、魚塭養殖復養費用|(一)高經濟價值種類(指鰻魚、香魚、加 、石斑魚、蝦類、九孔及鱉),合法養殖業者,每公頃救助十萬元,每戶最高五十萬元;(二)其他養殖種類(前述高經濟價值種類外之種類),合法養殖業者,每公頃救助四萬五千元,每戶最高二十二萬五千元;二、海上箱網養殖|(一)水面面積五十平方公尺以上者,每組(只)三萬元,五十平方公尺以下者,每組(只)一萬五千元;(二)每戶最高十五萬元;三、牡蠣養殖|(一)平掛式,合法養殖業者,每公頃二萬五千元,每戶最高十二萬五千元;(二)插篊式,合法養殖業者,每公頃一萬元,每戶最高五萬元;(三)浮筏式,合法養殖業者,每棚(八公尺×十公尺)五千元,每戶最高十五萬元;(四)延繩垂下式,每組(長約一百公尺,放養八百串牡蠣種苗)最高六千元,每戶最高十五萬元;四、定置網漁業,落網類每組三十萬元,其他每組最高三萬元。
肆、畜牧業部分:一、豬,每頭八百元;二、牛|(一)乳牛,每頭一萬元;(二)肉牛,每頭六千五百元;三、羊|(一)乳羊,每頭一千元;(二)肉羊,每頭八百六十元;四、鹿|(一)水鹿,每頭一萬元;(二)梅花鹿,每頭六千元;五、雞,每隻二十元;六、鴨,每隻二十五元;七、鵝,每隻五十元;八、火雞,每隻一百四十元;九、畜禽舍|(一)傳統式,每坪一千元;(二)水簾式樓房式,每坪二千元;十、堆肥舍場|(一)傳統式,每坪二百元;(二)鋼筋結構堆肥場,每坪八百元;十一、鴕鳥(人工飼養),每隻一千四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