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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明年起將全面實施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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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環保署政策,本縣將從明(九十五)年起實施全面「垃圾強制分類」,環保局希望軍民及各單位配合做好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工作,讓資源再生利用,並確保本縣居住環境品質。

環保署垃圾強制分類第一階段已自今(94)年1月1日起於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台中縣及高雄縣等10個縣市實施,第二階段自95年1月1日全國各縣市全面實施。環保局指出,為配合環保署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本縣金城鎮已自今(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先行示範試辦,實施成果良好,其餘各鄉鎮將自明(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實施。

環保局表示,各單位如係配合鄉鎮公所垃圾清運時間排出者,應確實將垃圾分成資源垃圾、廚餘(需先瀝除水分)、一般垃圾三大類、分別投入資源回收車、廚餘回收車及垃圾車車斗內。

而各單位如係以自有車輛清運垃圾者,除依上述規定將垃圾分成資源垃圾、廚餘、一般垃圾三大類外,並應符合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有關貯存清除之規定,垃圾清除至掩埋場時應確實填寫管制單,並經現場人員檢查確認後始得進場。

另有關巨大垃圾安排清運及進場時間等事宜,請先協調各鄉鎮清潔隊後辦理。

環保局表示,未依前述規定分類、清除者,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罰鍰,經限期改善仍未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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