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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中配合法務部成立「社區生活營」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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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推動於全國各國民中學學區成立「社區生活營」,金門地區繼金城國中後,金湖國中首度開辦,目的在結合社會資源,利用每周二、四晚上的時間,針對在校適應困難的同學進行課業輔導,期藉由多元的學習方式,啟發學生發揮自我所長,獲得正向的發展。

該「社區生活營」係由金門地檢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及金湖國中所合辦之九十四年度社區生活營,而該生活營仍承法務部所推動之計劃,在全國各國民中學學區成立「社區生活營」。金門地區除金城國中已執行,並繼續辦理外,金湖國中首度開辦,日前舉行開幕座談會,該會由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主持,縣府教育局主任督學陳金文、督學張樾、宋文章、金湖警察所所長洪慶藩、金湖國中校長王世宗、家長會長陳福海以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主任委員李錫榮、執行秘書孫國粹、金湖國中輔導處主任盧清沐以及該社區生活營班導師與家長等均出席參與。

劉家芳在會中表示,法務部推動於全國各國民中學學區成立「社區生活營」方案,目的在透過地檢署結合社會資源,特別利用晚上的時間、針對在校適應困難的同學進行課業輔導,也期望藉由多元的學習方式來啟發學生的多元智慧,並引導同學發現自己的長處所在、得到正向的發展。

劉家芳也期許,每一位能珍惜社會、政府投入的資源,幫助自己、珍惜自己,好好發揮,拓展自己的視野、開發屬於自己的光明大道。陳金文也說,青少年階段是學習的關鍵時期,期許同學們在生活營的課程中用心、認真學習。對自己抱持正向期許,好好表現,朝自己的目標發展,「一枝草一點露」,相信,只要時時心存感恩、對自己永不放棄希望,將來必能回饋社會,未來的發展也一定無可限量。

湖中校長王世宗則勉勵學生表示,只要大家有心,一定可以做得很好,期望大家透過生活營這樣全人的輔導方式,幫助自己找到正確的方向,認真學習、奠定基礎,並在師長的輔導下,防止誤入歧途,相信未來大家都能成為社會精英,為國家社會貢獻一己之長。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主任委員李錫榮則說,金湖國中生活營的開課,要對大家致上最大的謝意與祝福。他也說,鼓勵這群年少輕狂的青少年能用心學習,珍惜資源,努力學習,將來一定可以成為社會上有用之人才。

金湖國中「社區生活營」已開跑,未來一年裡,每週二、四晚上五時三十分至七時三十分,將由課輔人員、生活營導師,於金湖國中團輔室,針對學校生活適應不良學生進行個別輔導。金湖國中表示,期盼學生們能珍惜學習資源,並把握這一次的機會,找出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在學習的關鍵時期,好好努力,將來回饋社會、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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