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港設土特產應稅銷售區金港處同意劃出店面依法招標
金門縣政府昨就地區土特產業者希望在水頭商港設應稅銷售區塊,進行研商。由於在管制區設免稅店區在資本額由原先規定的新台幣一億元,修正為五千萬元以上,土特產業者認為在經營上不夠資格,是希望在境內劃出一個區塊讓業者公開招標來經營。在幾經說明、討論後,金門縣港務處同意在通關大廳儘量劃出一個位置,並按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
這項研商地區土特產於水頭商港銷售事宜會議,昨日上午十時起在縣政府第三會議室舉行。由金門縣政府主任秘書翁廷為主持,縣議員楊應雄、縣府財政局長林德恭、金門縣港務處處長張國土、金門縣商業會理事長許峻岷、縣府觀光局、金酒公司、金門縣觀光協會、地區土特產業者等,也派代表出席參加。
縣府財政局指出,水頭商港免稅店區位規劃原由港務處辦理免稅店出租公開甄選,由於縣議會期許金酒公司能積極投入經營,帶動地區土特產商機,為鄉親創造就業機會,金門縣政府規劃免稅店區位二分之一公開甄選(由昇恆昌得標經營)、二分之一由金酒公司承租經營。並於今年九月十四日召開會議,經各單位出席人員踴躍討論,金酒公司認為,免稅店必須按售價百分之十五支付權利金,最低四百五十萬元,並需分攤人事成本、水電費、裝潢、租金等,免稅店產品如以市價百分之八十五估算,地區土特產於金酒公司免稅店銷售,必須按市價給予金酒公司百分之四十至五十的折讓。經評估金酒公司經營免稅店年虧損約一千零四十萬元。
而業者建議事項,包括:請港務處協助洽詢海關管制區內劃設免稅店之區域,不經營免稅店、銷售一般應稅商品之可行性。管制區內劃設免稅店之區域,如可不經營免稅店,請金酒公司退出該區域,由地區土特產業者聯合承租經營。
至於有關劃設免稅店區經營應稅商店適法性方面,財政部高雄關稅局金門辦事處函復金門縣港務處表示,「依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免稅商店得出售課稅區之產品,又依同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免稅商店自課稅區廠商購買加工外銷產品,應由買賣雙方聯名繕具報單及『外銷廠商加工外銷產品准單』,檢附發票、裝箱單等有關文件,向免稅商店監管海關辦理報關。」。
會中,縣議員楊應雄指出,水頭碼頭目前是小三通對大陸重要的觀光窗口,在金門以觀光立縣,如能有一個櫥窗做為地區土特產業者的販售點,並能在通關大樓於今年十一月啟用,加快腳步推動,是業者強烈的心聲。
海關代表指出,在免稅店區得否經營應稅商店區,當然是可以的,但旅客入境買的超過免稅額,照規定就要課稅。而管制區內設立商店,依法要辦理免稅商店登記。
金酒公司代表則表示,並沒有說要放棄不做,倒是要如何甄選特產業者進入又是另一個課題,金酒公司在商言商,賠錢生意沒人要做,且公營事業和民間業者就有不一樣的差異性。聖祖食品業者代表則對水頭商港大樓當初規劃,未將土特產進駐空間設計進去,認為地方政府漠視地方產業經營權,是提出嚴正抗議。並認為,境外免稅商店區不夠資格,在境內最少要撥一塊小地方來讓業者公開招標經營。
港務處處長張國土則表示,只要政策上許可,港務處可在通關大廳撥出二點五乘七公尺的地方,讓土特產業者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來公開招標經營。
縣府主任秘書翁廷為表示,縣府站在全面照顧業者立場,港務處在通關大廳撥出二點五乘七公尺的地方,讓土特產業者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來公開招標經營,範圍可稍做擴大。至於原先水頭商港大樓規劃設計空間不足,前瞻性不夠,也代表縣府團隊向業者說抱歉,並會記取教訓,做為以後改進努力。而縣府團隊也宜記取縣長經常提醒的,法令是死的,但作法上要有靈活度,期讓觀光立縣的金門,觀光產業能起飛、向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