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一○四李縣長主政都市大更新民生見美善
都市計劃為縣政建設藍圖之實現,金門過去缺乏明確的施政藍圖,致使都市計劃進退失據,非但阻礙縣政建設的發展,更成為鄉親心中之痛、民怨之藪。
都市建設的具體內涵廣及公共設施,民生供水、供電、污水下水道及水利防洪等,其建設的良窳,關係到縣民生活財產的保障及生活品質的提升。
因此,如何研擬具金門特色且有發展願景的都市計劃,相當重要,也是縣長李炷烽政見中,重要的一環。李炷烽有關都市建設政見共計十項,亦即一○四項政見中的第(二十三)至第(三十二)項,其執行情形如下:
三、都市建設
(二十三)全面重新檢討金門都市計劃之存廢,尋找適合金門發展的都市計劃體制:
金門縣特定區計畫於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二十日發布實施,為考量地方未來發展需求及各項重大民生建設之推動,於八十六年底委託辦理「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作業,辦理進度為:珣共收受人民陳情意見306筆,妥予列案並提送都委會審議。珩共計召開十七次專案小組、十一次縣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並依內政部要求報核。珜依內政部要求分為計畫圖重製檢討及變更案件二期處理,有關都市計畫書圖重製部分業奉內政部核定,並經縣府九十四年九月九日公告實施,第二階段部分亦將於近期內送交內政部審議核定。
(二十四)進行全縣軍事管制區總檢討,金門的空間管制應全面去除軍事管制化:
金門縣於85.01.20公告實施金門特定區計畫,依軍事需求,原劃設軍事機關用地471處,計914.54公頃;配合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經函請金防部就精實案確實檢討所需軍事範圍,並逐案實勘,尚符250處,計約590.27公頃,縮減35%,本案業經縣都委會審查完成,全案將配合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送交內政部審議核定。
(二十五)結合富麗農漁村計劃,推動全縣自然村聚落公共空間改造計畫:
近年來鄉村整建已結合富麗農漁村計畫,改善農村聚落環境,91至93年鄉村整建共計整建103處、富麗農漁村計畫整建23處,加強消除村里髒亂,改善村落環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質。
現執行之計畫配合鄉村整建,落實自然村聚落公共空間改善,有效改善20餘處,縣府表示,後續如有新計畫將持續推動配合推動。
(二十六)獎助興建「新型」具傳統風貌建築,維護傳統建築文化,改造都市風格,強化觀光資源:
本工作主要分為「傳統聚落建築景觀維護與發展計畫」與「建築開發許可管理準則及設計規範」兩大項目,進行調查分析與研擬規劃,針對金門縣全島具人文特色之傳統建築與自然村住宅區及其週邊環境之調查分析,針對建築景觀風貌維護與發展規劃研擬其可行方案,研擬建築開發管理準則及設計規範之執行機制。
本案於92.12.31與委託廠商|中國技術學院完成簽約事宜,於93.06.14完成期初成果報告,93.12.17辦理期中成果報告審查,於94.06完成期中報告;另為落實民眾參與,廣徵民意,業於八月中旬分別於各鄉鎮舉辦公聽會,依成果之規劃方案,擇期於各鄉鎮舉辦公聽會,與民眾達成溝通協調之效益;另俟規劃單位針對維護與發展計畫之整體構想與方案確定後,配合縣府網站架設,提出說明供民眾參閱並上網徵求民眾提供意見。
配合縣府刻正辦理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閩南建築專用區(為維護當地傳統建築型式及風貌而劃設之住宅區),並依金寧鄉及金湖鎮公所提案於該二鄉鎮各規劃乙處,全案將配合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送交內政部審議核定。
(二十七)與國家公園協商,檢討國家公園範圍與管制作為:
配合個案性觀光投資,協商金門國家公園配合投資建設需要調整經管作為,另結合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期程彙整反映各界意見,協請配合地方建設需要,檢討國家公園範圍與管制作為。
(二十八)爭取中央專案經費分年編列預算,執行現行公共設施佔用民地征收計畫,保障民眾合法權益:
縣府目前已辦理徵收事項為「學校用地部份︿金城國中、金沙國中﹀及金城鎮公所|停車場用地及車船管理處|車站用地」之佔用私人土地部份,並函文各土地需求單位辦理該項徵收事宜。該案已完成徵收程序。其餘部分將配合金門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檢討辦理土地取得期程,並依法辦理土地取得相關事宜。
(二十九)研究「違章建築管理辦法」,以解決目前違建問題:
依「違章建築物管理辦法」第11條第3項及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訂定「金門縣新舊違建之劃分及處理自治條例」,將92年縣府委託清查拍照有案之違建列為舊違建,除危害公共安全、妨礙公共交通及佔用公地者外,暫不執行拆除。
制定「金門縣偏遠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明定91年前之違建得因民生需求申請暫接水電;復因建築法之修正授權於本年度修正訂頒「金門縣偏遠地區簡化建築管理及暫接水電自治條例」,放寬違建申請暫接水電之時間限制。
(三十)運用太湖海淡廠之淨水,設置金湖區域供水中心,提供金湖地區優質飲用水:
本計畫已於91年12月份完工結案。金湖地區自來水源取自於太湖等湖庫,由於受天然環境影響,臨近村落生活區、農業區且濱海,無法依自來水法規定劃設水質水量保護區,致常遭受農業與畜牧污染,水源水質不佳,又無其他替代水源,故長期以來一直為民眾所詬病。
為提供金湖地區民眾飲用優質之高級水,投資玖佰肆拾貳萬圓整於中正公園新建一供水中心,包含三台供水機,其水源來自海水淡化廠產出之高級水,且經過活性碳及UV紫外線殺菌等處理而成,水質純淨甘美健康,自92年完工啟用以來,民眾反應良好。
(三十一)烈嶼鄉規劃飲用水、使用水二元供水系統,確保烈嶼鄉飲用水供應不虞匱乏及優質飲用水飲用:
二元供水方案較複雜且涉及管線重新開挖佈設等作業,為快速改善烈嶼用水問題,改採目前辦理之「小金門定點供水站工程」,其契約金額為新台幣壹仟柒佰柒拾萬陸仟圓整,主要內容係在后頭加壓站新建一RO高級供水設備,利用水車將處理過之高級水載送至各個供水站,提供民眾飲用,其水源目前為金西地區之地下水,利用大小金門間之海底管線輸送至小金門。工程已於94.03.30辦理驗收啟用。
(三十二)與大陸福建進行規劃由大陸供應自來水源水計畫,充裕水源:
「金門與大陸通水先期規劃」已於92年12月份完成。計畫主要目的在於確認海底管線自大陸供水之可行性,並蒐集相關資料,完成海底管線初步規劃及掌握未來計畫執行有關兩岸共同合作之關鍵重點,供相關單位決策及爾後海底管線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參考。
另於93年度編列經費委由「自強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金門與大陸海底管線工程之海域環境調查,目前已完成期初報告,刻正準備期中報告,預定於94年底完成所有調查工作及總報告,本案主要目的為加強金門與大陸海底管線供水工程之研究,供研選海底管線路線,以決定日後之鑽探路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