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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對金門推動無障礙業務成果表肯定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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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九十四年度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會議昨假社福館舉行,與會內政部營建署召集人劉慶男以及與會委員對於金門地區無障礙業務表示肯定,但也極力指出,建設局應針對地區未依法改善無障礙設施的單位加強處罰,以確保身障者的權利。

會中首先由業管單位建設局就地區無障礙業務執行情形進行簡報。簡報中指出,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後新建公共建築物總列管共計五十五件,已建立總列管清冊、按季更新清冊內容、並完整詳實提報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單位。

而執行公共建築物之設計人未領有「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證書案件抽查(依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五第二項)|抽查案件數,計有五件。

簡報中也指出,目前凡屬公共建築物之所有案件均予以無障礙部份做審查,並列為重點項目,惟仍針對部分設計圖說未盡完善之案件予以詳細檢視,並去函要求修正改善之案件共有五件。

在使用執照核發勘檢率方面,勘檢數(11件)/核發使用執照件數(11件)×100%,達100%。

於簡報結束後,與會委員針對地區目前無障礙設施改善情形提出建議,會後並至署立金門醫院、金湖國小、金沙國中、金沙國小、水頭碼頭旅客服務中心、空中大學等地實地勘察無障礙設施。

有委員於會中指出,地區近年來在無障礙設施改善情形較往年進步,且業管單位在無障礙業務表示值得肯定,但是,關於各單位沒有依規定改善無障礙設施者,建議建設局應加強裁罰。

另外,也有委員指出,業管單位所提之地區新建或舊式建築無障礙設施業務及執行情形簡報相當完整,但對於地區未依法改善無障礙設施者業管單位,若在告知後仍不加以改善者應鐵腕依法嚴罰。

而在參觀完署立金門醫院、湖小、沙中、沙小、水頭旅遊中心、空大後,委員表示,其中以金沙國中的無障礙設施最完善,若加強細部如指示帶等修改,將可做為全國無障礙設施模範。

對於金門各單位無障礙設施,會中委員均表示,走訪各個單位之後,地區無障礙設施並無太大違反設計等缺失,但是在人性設施方面可以再加強,針對部份細部如扶手材質、高度、防撞設計等加以改善,會更符合標準。

建設局表示,目前並未開出罰單,未來將加強處罰,也提醒各單位,若經告知需改善後仍不加強者,將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針對建築物負責人、機關負責人以法處罰,金額為六至三十萬元,且若再不改善將予以連續處罰,直至其改善為止,以確保身障者的安全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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