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局辦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宣導
地政局辦理的公告土地現值作業宣導活動列車,昨日開抵烈嶼鄉,地政人員向民眾說明公告土地現值的作用,也聽取民眾的意見反映,以彙整資料提供做為金門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九十五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之參考。
地政局表示,公告土地現值之作用包括:一、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申報移轉現值之參考。二、課徵土地增值稅時,作為主管稽徵機關審核土地增值稅最低標準之參考。三、作為政府徵收私有土地時,補償地價之標準。四、作為政府實施照價收買土地時,給付地價之標準。五、作為公有土地有償撥用時,計算土地價值之標準。六、作為課徵遺產稅、贈與稅時,計算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標準。七、作為公地出售價格計算加成之標準。八、作為金融機關辦理土地抵押放款及民間私權行為估價之參考。
地政局表示,一般認為公告土地現值調高,會增加土地所有權人土地增值稅之負擔;惟實際上,土地增值稅僅是因土地移轉或設定典權而課取因社會經濟發達所帶來之自然漲價,並不損及土地所有權人既有利益,且目前土地增值稅稅率最高僅為百分之四十,持有土地年限久者亦得享有減徵,並非百分之百完全歸公,因此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不致影響土地所有權人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