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分三階段展開三合一選舉勤務部署
因應年底縣長、縣議員及鄉鎮長「三合一」選舉,金門縣警察局已依據「94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治安維護工作執行計畫」展開勤務部署,局長陳瑞通要求警局各隊、課、所、中心嚴以執行,全面淨化社會治安,嚴密治安預警情報蒐集,防制金錢、暴力介入選舉,完成各項應變整備,有效防止一切危害、破壞,以確保本縣治安與社會秩序,順利達成選舉治安維護任務。
此次縣長、縣議員、鄉(鎮)長選舉,政府為貫徹簡併選舉次數之改革決心,避免浪費社會成本、節省財力人力,以符合社會期望,係採縣(市)長、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三合一」方式舉行,訂於12月3日舉行投開票,從9月30日至10月4日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法定競選活動期間自11月23日至12月2日止,為期十天。
根據縣警局針對狀況的分析,由於候選人、政黨、派系為求勝選,大型聯合競選造勢活動頻繁,尤均屬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區域派系為爭取行政主導權,將以各種不同形式及手段,激發支持民眾投入選戰,助長彼此對立與糾紛,形成治安隱憂。而選舉期間,迭有不法人士利用賭盤影響選情,尤以競爭激烈選區為甚,嚴重影響善良選風,敗壞整體選舉治安,抑且衍生暴力事件。候選人為求勝選,操弄選舉花招,藉機挾眾造勢,對政府進行非理性抗爭活動,阻撓重大基礎建設,甚或煽惑民眾引發各種衝突,圖謀拉抬選情,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選舉競選活動期間,不乏黑道、金錢介入選舉,從事各種不法干預或賄選,企圖牟取非法利益或影響選情,甚至以暴力破壞社會秩序,影響選舉治安。另競爭激烈或選舉人較少之選區,候選人為求勝選恐將動員虛設戶籍之幽靈人口,企圖影響選舉結果。
另外,在選舉活動期間,人民陳情、請願及抗爭活動頻仍,恐對政府重要官員、行政機關及治安要點發生驚擾與危害,影響治安維護工作。雖然金門地區治安經全體治安同仁的努力已大有改善,偵破許多重大刑事案件,但仍有不少毒品、槍枝欲從金門走私至台灣,顯示犯罪問題仍續存在,且暴力手段已成為不法分子介入國內政治、經濟活動之主要方式,預判本次選舉期間,在維護治安警力分散之際,暴力分子可能趁機蠢動危害治安,甚至直接或介入選舉。
縣警局在執行構想方面,將結合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金門岸巡總隊及金門海巡隊、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憲兵司令部金門憲調組、金門縣消防局:::等友軍單位,以全面治安為基礎,本「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安全第一」原則,加強各項勤務規劃與嚴密犯罪偵防作為;並置重點於各候選人及其競選總部、服務處、後援會、住居所、宣傳車輛、政見發表會場、造勢活動場所與投開票所之安全維護;藉警戒、巡邏、檢查、管制、擴大臨檢、路檢與機動保安警力運用等手段,以防制危害、破壞、滋擾或抗爭等不法活動,確保選舉順利進行。
至於計畫期程,第一階段(法定競選活動開始前)自94年9月1日起至同年11月22日止。第二階段(法定競選活動期間)自94年11月23日至同年12月2日止。第三階段(投開票日至治安平穩止)自94年12月3日至治安平穩止。專案期間,縣警局並開設專案工作指揮所,時間自94年11月22日12時起至12月4日12時止,(為期12天必要時得延長之)。並要求各外勤隊、所值勤人員,每日填寫「選舉活動場次暨警力運用日報表」及「狀況處置紀錄表」傳真至指揮所彙整,並保持密切聯繫。
陳瑞通也要求警局各課、室、隊、所、中心,依據執行計畫,縝密整備,落實執行,並針對轄區特性及治安狀況妥慎規劃勤務,負責選舉期間全般治安維護,全面淨化社會治安,防制金錢、暴力介入選舉,完成各項應變整備,有效防止一切危害、破壞,以確保本縣安全與社會秩序,圓滿達成選舉治安維護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