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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鋼琴比賽將分六組競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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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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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縣音樂協會主辦的「2005年金門縣第四屆鋼琴比賽」,訂於十一月十二日舉行初賽,十二月十七日進行決賽,將分成高中、國中、國小、幼兒等六組比賽,以及不限年齡及身份的表演組。初賽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十月二十日止,決賽報名日期則於十一月十三日至十二月四日受理。

金門縣音樂協會為提倡推廣縣內音樂教育,藉彼此相互觀摩切磋琴藝,提高音樂演奏水準,暨發掘更多音樂演奏人才,俾有計畫培訓,邁向國際演奏世界領域。所主辦的鋼琴比賽,今年邁入第四年,並有金城鎮公所、全音樂器行、雅韻樂坊、8分音符樂坊協辦。

金門縣第四屆鋼琴比賽,比賽組別有:高中組(高中職學生)、國中組(國中學生)、國小高年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國小中年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國小低年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幼兒組(幼稚園學生);另外,表演組不限年齡及身份,只舉行初賽。

比賽方式,將採初賽、決賽二階段進行。簡章索取及報名地點:雅韻樂坊(金城店320467、金湖店335431)、全音樂器行(電話:326540、320532)、8分音符樂坊(電話:331199)。報名費用,初賽每人新台幣四百元,決賽每人新台幣六百元。報名方式,繳交報名表、報名費。

初賽比賽日期,訂於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在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舉行;決賽日期訂於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在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辦理。各組比賽時段將在比賽前一週去函通知。

比賽曲目,初賽彈奏指定曲,決賽彈奏指定曲及自選曲各一首。參賽時指定曲可自行二選一,自選曲不得超過五分鐘,超過時間制止彈奏,且須於報名時繳交樂譜,並於樂譜背面註明組別、姓名。比賽曲目一律背譜彈奏,不必反覆。至於參演組方面,自選曲一首不得超過五分鐘。

評審方面,初賽評審敦請金門地區專業鋼琴教師擔任,決賽評審則聘請台灣地區或廈門地區專業鋼琴教師擔任。

獎勵方面,初賽凡參賽者都頒發參賽狀乙幀,入圍者再頒入圍狀乙幀。各組依實際參賽人數取二分之一參加決賽,若人數為單數則取高限。

決賽方面,各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若干名(決賽六人以內取前三名,六人以上取二分之一「含前三名」,前三名各頒獎狀乙幀、獎盃乙座,優勝者頒發獎狀乙幀。另外,各組前三名,將由金門縣音樂協會爭取在音樂會演出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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