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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社會局刻正招募寄養家庭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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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兒童、少年因為家庭發生變故或遭受虐待,不得已要離開親生家庭時,需要有寄養家庭做為暫時性的庇護所。金門縣政府社會局正在進行寄養家庭的招募,對象是一家人都具有愛心,有能力,且樂於接納這些苦人兒的家庭。

為了宣導、招募社會大眾加入寄養家庭的陣營,並增進相關的法令、知識及技能,金門縣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已承辦「金門縣招募寄養家庭宣導說明會」的活動,將於十月二十九日(星期六)、十月三十日(星期日)在社福館舉行。報名專線為(○八二)三三七三九三或(○八二)三二七五九四。

報名對象以下列為優先:一、已婚兩年,夫妻年齡均在二十五歲以上,其中一方未滿六十五歲,具中學以上學歷者。二、單親具有照顧子女能力者,須年滿二十五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具中學以上學歷。三、年滿二十五歲,未滿五十歲,高中以上,曾任托兒所或安置機構的保育人且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四、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曾有兩年以上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者。五、年滿二十歲以上,具中學以上學歷者。報名錄取以一至四項、符合寄養家庭條件者為優先,不足額時才開放第五項人員參與。

說明會的課程包括:兒童福利與寄養法規介紹、寄養家庭服務、寄養兒童生活適應、自我成長(含價值觀建立)、親職教育、溝通技巧與行為問題處理。

講師簡介如下─周慧香:家扶基金會社工處主任;文化大學兒童福利研究所畢業。梁永知:高雄市大同社區照顧中心主任;實踐大學老人生活保健碩士班。

據主辦單位表示,寄養服務是要讓家變兒童暫時離開親生家庭,住到有愛心且熱心的寄養家庭中,由寄養父母給予溫馨的照顧,並配合社工員的輔導,等到兒童親生家庭困難解決後,再回家重享天倫之樂。扶養義務人每月由政府貼補寄養家庭費用,低收入戶者則由政府全額補助。

需要寄養的兒童或少年包括:一、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無法正常生活在原有家庭者。二、不適宜在家庭內教養者。三、未受適當養育或照顧者。四、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但未就醫者。五、遭到遺棄、虐待、押賣以及被強迫從事不正當工作者。六、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七、由少年法庭責付主管機關者。八、少年法庭裁定應交付感化教育者。

符合條件的寄養家庭可分雙親家庭、單親家庭和專業寄養三種。前二種家庭的家長須有固定收入並足以維持家庭生活。家長及與其共同生活之家屬必須品行端正、健康良好,無傳染性疾病及其他不良素行紀錄。住所必須安全整潔,有足夠的活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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